2015年双阳路公共租赁住房监理预中标结果
2015年双阳路公共租赁住房监理预中标结果
安顺开发区2015年双阳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监理招标中标公示
安市公资交(建)示(2015) 136 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安顺开发区黔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 委托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 安顺开发区2015年双阳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监理招标 (安市公资交(建)告(2014)977 号) 已于 2015年2月 15 日 11 时 30 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深龙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价: 国家收费标准下浮20%
中标工期: 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金建刚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价: 国家收费标准下浮20%
中标工期: 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袁德祥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 国家收费标准下浮20%
中标工期: 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袁德祥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中标结果公示至 2015 年3 月 3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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