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公安局警务通网络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韶山市公安局警务通网络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韶山市公安局警务通网络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9月09日

韶山市公安局警务通网络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包1

采购人(全称):韶山市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公安局警务通网络运营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2)021号

(3)项目内容:71台终端使用及网络服务(按实际使用终端数结算)。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伍拾肆万玖千伍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品目名称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韶山市公安局警务通网络运营服务项目包1

终端使用及网络服务

中国

移动

3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按实际使用终端数结算)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之后终端交付完成日起30个月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提供相关警务终端网络运营及配套服务。

4.付款:

中标人与韶山市公安局签订合同,自配发的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正常使用的当月开始计算服务期,按月据实统计终端网络运营服务费用(即根据各单位实际网络运营终端数量按月统计,未满整月的按整月计算网络运营服务费),按每三个月为节点统一支付一次费用,直到项目服务期届满为止。每台终端网络运营期限为30个月。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年9月7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9月7日

甲方:韶山市公安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韶山市公安局警务通网络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包2

采购人(全称):韶山市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公安局警务通网络运营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2)021号

(3)项目内容:51台终端使用及网络服务(按实际使用终端数结算)。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叁拾玖万肆仟陆佰玖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品目名称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

韶山市公安局警务通网络运营服务项目包2

终端使用及网络服务

中国

联通

3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按实际使用终端数结算)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之后终端交付完成日起30个月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提供相关警务终端网络运营及配套服务。

4.付款:

中标人与韶山市公安局签订合同,自配发的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正常使用的当月开始计算服务期,按月据实统计终端网络运营服务费用(即根据各单位实际网络运营终端数量按月统计,未满整月的按整月计算网络运营服务费),按每三个月为节点统一支付一次费用,直到项目服务期届满为止。每台终端网络运营期限为30个月。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年9月7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9月7日

甲方:韶山市公安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韶山市公安局警务通网络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包3

采购人(全称):韶山市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公安局警务通网络运营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2)021号

(3)项目内容:13台终端使用及网络服务(按实际使用终端数结算)。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壹拾万零伍佰柒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品目名称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3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

韶山市公安局警务通网络运营服务项目包3

终端使用及网络服务

中国

电信

3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按实际使用终端数结算)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之后终端交付完成日起30个月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提供相关警务终端网络运营及配套服务。

4.付款:

中标人与韶山市公安局签订合同,自配发的新一代移动警务终端正常使用的当月开始计算服务期,按月据实统计终端网络运营服务费用(即根据各单位实际网络运营终端数量按月统计,未满整月的按整月计算网络运营服务费),按每三个月为节点统一支付一次费用,直到项目服务期届满为止。每台终端网络运营期限为30个月。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年9月7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9月7日

甲方:韶山市公安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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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务通网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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