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级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设备中标结果

省市级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设备中标结果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市级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设备购置项目中标公告 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对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市级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设备购置项目政府采购计划审批的要求,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于2015年2月16日组织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0632-1441HW4L1500,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定,形成了集体评定意见,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单位名称: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99号

2、代理机构名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

3、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3.1、本次招标共七包:供应商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一: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串联四级杆液质联用仪器
台/套
2
进口产品


包二: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台/套
1
进口产品

2
气相色谱仪
台/套
3
进口产品


包三: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液相色谱仪
台/套
12
进口产品


包四: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离子色谱仪
台/套
2
进口产品

2
流动注射全自动水质分析仪
台/套
1
进口产品

3
快速溶剂萃取仪
台/套
1
进口产品


包五: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微波消解仪(高压)
台/套
6
进口产品

2
微波消解仪(超高压)
台/套
1
进口产品

3
消解仪
台/套
1
进口产品


包六: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全自动微生物快速检测分析系统
台/套
4
进口产品

2
全自动定氮仪
台/套
2
进口产品

3
脂肪抽提测定仪
台/套
2
进口产品

4
实验室纯水超纯水系统
台/套
1
进口产品

5
超纯水系统
台/套
1
进口产品


包七: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显微镜成像系统(含荧光)
台/套
1
进口产品

2
原子荧光光度计
台/套
1
-

3
冷冻离心机
台/套
1
进口产品

4
均质器(手持式)
台/套
1
进口产品

5
显微镜(带成像系统)
台/套
1
进口产品

6
高压灭菌器
台/套
1
进口产品

7
均质器(研磨仪)
台/套
2
进口产品

8
均质器
台/套
1
-

9
高压灭菌器
台/套
2
进口产品

10
超声波清洗器
台/套
2
进口产品

11
电热鼓风干燥箱
台/套
2
-

12
恒温恒湿培养箱
台/套
2
-

13
霉菌培养箱
台/套
2
-

14
生物显微镜
台/套
1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3.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个月。

3.4、交货地点: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场所。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月26日

5、定标时间:2015年2月16日

6、中标结果:

包一:

序号
成交单位
中标金额

万元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太原市世恒基业科贸有限公司
439.7
太原市杏花岭区旱西关街南一条桃园商务大厦608室
陈刚
139*****639


包二:

序号
成交单位
中标金额

万元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太原市世恒基业科贸有限公司
229.25
太原市杏花岭区旱西关街南一条桃园商务大厦608室
陈刚
139*****639


包三:进入实质性评审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废标。

包四:

序号
成交单位
中标金额

万元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山西先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91.46
太原市小店区许西北街12号
高勇
183*****202


包五:招标终止。

包六:

序号
成交单位
中标金额

万元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伯格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93.86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金丰和写字楼D座4区201室
徐翔
135*****199


包七:招标终止。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吕建明、贺友珍、张中伟、王千怀、董平、李建华、王亚萍、张丽英、彭晋英、李绍中、杨国伟

8、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99号

联系人:贾晓晶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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