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19破3号综艺197号关于是否同意签订延期协议征询中标结果
(2020)粤19破3号综艺197号关于是否同意签订延期协议征询中标结果
东莞市综艺广场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是否同意签订延期协议征询结果公告
(2020)综艺广场破管字第197号
东莞市综艺广场开发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东莞市综艺广场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2年9月7日通过电子送达形式就《是否同意与东莞市南城海雅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城海雅公司”)签订延期协议的方案》向全体债权人进行征询意见。本次征询表决意见已经送达债权人为17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7家,现管理人就征询事项的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于在第五次债权人会议投票为同意的债权人,在2022年9月9日下午16时前未向管理人提出异议,视为继续同意签订延期协议的方案,同意的债权人人数为8家;
二、对于在第五次债权人会议投票为不同意的债权人,在2022年9月9日下午16时前向管理人确认的征询表决结果为:同意7家,不同意1家,弃权1家。
综上所述,经管理人征询的表决结果为:17位债权人中有15家同意,1家不同意,1家弃权。同意的债权人人数过半数,且同意与南城海雅公司签订延期协议方案的债权人所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98.56%。因此,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次关于签订延期协议方案的征询表决结果为:形成同意与南城海雅公司签订延期协议的方案的决议。
此次征询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因征询的表决结果为形成同意与南城海雅公司签订延期协议的方案的决议,管理人将执行决议,与南城海雅公司沟通并签订延期协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综艺广场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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