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灌路(杏林大桥—沈海高速段)提升改造工程(2标段)预中标结果
集灌路(杏林大桥—沈海高速段)提升改造工程(2标段)预中标结果
评 标 结 果 公 示
招标编号为LQ2015-51的集灌路(杏林大桥—沈海高速段)提升改造工程(2标段)建设项目,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于2015年2月27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资格后审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及部分投标人废标原因公示如下:
一、推荐的合格投标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评审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总价(元) | |||
评标价(元) | |||
施工组织设计 | 可行 | 可行 | 可行 |
报价得分 | 99.72 | 99.265 | 99.235 |
低价风险金(元) | |||
项目经理 | 赵武军 | 徐传坚 | 张明思 |
工 期(日历天) | 450 | 450 | 45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拟定中标人 | 江西中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二、被废标或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及原因:
1、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退回;
2、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授权书中的委托期限不符合要求;
3、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政工程公司、福建省第一公路工程公司、大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均未参加资格审查)。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谢泽云、黄雄飞、许秀梅、官印生、姜宏、张永东、何红云;
四、公示时间:2015年 3 月 3 日至2015年 3月 5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五、本工程中标人的低价风险金应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到工程保证金专用账户,本工程的工程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单位、银行及账号资料:开户单位: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2901 0144 0000 0908;
招标人: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林小雄(签字或盖章)
上述评标结果已在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上公示,上网时间:2015年3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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