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公主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公主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主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1号1101
中标(成交)金额:1,59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主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公主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1.项目内容 (1)基础资料收集分析。 对公主屯镇人口、经济、历史文化、群众意愿、生态、各类资源等情况进行综合调研;查阅相关规划,土地利用现状、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质量分级等数据资料,走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交通、发改等相关专业部门。根据调研结果进行现状分析,重点对社会经济情况、历史文化情况、国土空间规划(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自然资源情况等进行分析,总结公主屯镇在土地利用低效化、空间布局无序化、耕地布局碎片化、生态系统质量退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重点区域正射影像获取和制作 对公主屯镇全域整治重点区域进行正射影像获取和制作,范围面积约33平方公里,成果精度优于5厘米。 (3)辽滨塔周边实景三维建模 对辽滨塔文旅项目区辽滨塔村和东塔村村庄进行实景三维模型航飞和建模数据处理工作,范围面积约3平方公里,成果精度优于2.5厘米。 (4)实施方案编制。 根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等文件要求完成初步实施方案的编制,供甲方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5)实施方案评审、公示。 按照征求的相关部门意见,对实施进行修改完善,符合相关政策规范后,协助甲方进行公示和评审环节。 (6)成果上报。 按照《关于明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报部备案材料有关要求的函》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成果上报资料,包括实施方案文本、表格、图件、数据库等,按照项目上报流程完成成果上报。 以上工作内容具体时间安排,根据自然资源部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要求以及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和沈阳市以及新民市自然资源局对试点工作的部署进行确定。 2.数学基准 平面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高程基准:1985高程基准。 投 影: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中央子午线123°。 3.主要技术依据 (1)《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 (2)《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0〕6号) (3)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的函(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0〕37号)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767号) (5)关于印发《辽宁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0〕100号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完成
服务标准:合格,按照规范和技术要求开展工作,测成果需满足国家及沈阳市相关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跃红、任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公主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7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公主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民市公主屯镇公主屯村7组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民市站前大街108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阳阳、李艳双
电 话:155*****74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公主屯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8.2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