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二水厂扩建工程设备、安装及调试(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合川二水厂扩建工程设备、安装及调试(第二次预中标结果
项 目 名 称 | 合川二水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52680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合川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标段 (合同包) 名 称 | 一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香江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香江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866.2151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6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合川区建委 | 联 系 电 话 | |||||||
重庆市合川区发改委 | |||||||||
重庆市合川区监察局 | |||||||||
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3 月3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3 月3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合川二水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第二次)己由(合川发改委)以 (2014)235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合川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工程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办事处巴湾村,是一期工程的延续,扩建规模为5万吨/天,利用合川二水厂厂区的预留用地作为本次扩建工程的建设用地,用地紧邻原水二厂南侧。
2.2 本次项目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技术标书、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
①所有工艺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室外照明、滤料、斜管、网格及所有生产构(建)筑物(不含厂区排泥管、雨污水管道及井的采购和安装)所有生产管线的供货、安装、测试,与原有工艺管网的碰口。
②安装工程的支架、配套电缆和安装施工需要的辅材、配件等属于本工程内。
③自控设备的采购、电视监控的采购(不包括自控设备、电视监控的安装调试;不包括自控线管、自控电缆桥架)。
④安装调试期间临近建筑物施工期间的保护等。
⑤以上所有设备采购、制造、运输、预埋、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服务(含操作手册5本、维修维护手册5本及电子文档光盘)及所有电气系统调试、单机调试、完成全厂联动试车合格(包括完成此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药品、水、电及其他耗材的费用)、缺陷责任期内设备的维护维修和易损耗件的提供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部分、图纸及设计文件)。
⑥缺陷责任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24个月。
⑦招标文件中所指重要设备为:水泵、阀门、仪器仪表、加氯设备。投标人必须持有重要设备生产商的唯一授权。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技术标书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150日历天。
其中: 签订合同后五日历天内,提交设备技术指标及用于设备基础和安装等设计的技术资料(以设计院要求为准)。设备采购及到货在2015年3月30日前;安装及单机调试在2015年5月30日前完成,全厂联动试车在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有能力和经验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都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①有国家或省(直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含环保协会)颁发的环保治理资质证书甲级和建设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②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环保和安装)的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并由具备第①条规定的环保资质的企业作为牵头单位,其它联合体成员应具备第①条规定的安装资质;同时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
③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④投标人需提供2009年至今具有规模≥5万吨/日的城市给水厂或污水厂成套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达标排放正式运行一年以上的工程业绩至少2个。
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环保企业须具有2009年至今规模≥5万吨/日的城市给水厂或污水厂区成套设备供货业绩至少2个;安装企业须具有2009年至今规模≥5万吨/日的城市给水厂或污水厂区安装、调试、正式运行一年以上业绩至少2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⑥投标人应提供所投重要设备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重要设备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投标人的授权不得超过一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自2015年1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www.cqhcjy.com)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5年2月 4 日10:00前在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cqhcjy.com)上指定位置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3 月 2 日10:00时,地点为: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会展中心五楼),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cqhcjy.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合川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公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梓桥街8号 地 址 : 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88号
联系人:秦毓才 联系人:周本笠
电 话: 136*****565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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