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2〕66号)要求,根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规定,省市场监管厅对已经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0件,废止6件,失效3件。未列入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文件不作为规范性文件执行。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印发《吉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质监标〔2005〕101号)

  2.关于做好标准化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吉质监标函〔2007〕80号)

  3.关于印发《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质监标函〔2009〕99号)

  4.关于印发《吉林省技术标准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质监标函〔2009〕100号)

  5.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吉工商合字〔2012〕21号)

  6.吉林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吉林省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质联办〔2013〕10号)

  7.关于印发《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吉质监特函〔2013〕372号)

  8.关于印发《吉林省专利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吉科发专管〔2014〕61号)

  9.关于印发《吉林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工商联字〔2015〕7号)

  10.关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吉工商联字〔2016〕3号)

  11.关于印发《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吉质监特函〔2016〕313号)

  12.关于印发《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办法》的通知(吉质监许函〔2016〕394号)

  13.关于印发《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管办法》的通知(吉质监量函〔2016〕397号)

  14.关于印发《吉林省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工商联字〔2017〕6号)

  15.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计量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吉质监量函〔2017〕247号)

  16.关于印发吉林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市县管理办法的通知(吉科发高〔2017〕40号)

  17.关于制定《吉林省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吉科发产业〔2017〕270号)

  18.关于印发《吉林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吉科发知协〔2018〕116号)

  19.关于印发《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的通知(吉市监法字〔2019〕228号)

  20.关于印发《吉林省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市监联字〔2022〕11号)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印发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规范有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吉工商合字〔2014〕6号)

  2.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系统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吉工商企字〔2016〕15号)

  3.关于印发《吉林省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工商个字〔2016〕25号)

  4.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吉质监认函〔2016〕302号)

  5.关于印发《吉林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工商企字〔2017〕15号)

  6.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食药监食生产〔2018〕204号)

  三、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促进我省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工商企字〔2011〕203号)

  2.关于全力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吉工商企字〔2012〕26号)

  3.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工商个字〔2013〕144号)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2年9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范性文件 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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