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才合作(盐碱地改良)中标结果

加强人才合作(盐碱地改良)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XJND-(GK)-YPH******

二、项目名称:岳普湖县加强人才合作项目(盐碱地改良)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岳普湖县加强人才合作项目(盐碱地改良)
不限报价:*******(元)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临沂市经济开发区山建路101号913*****733*******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岳普湖县加强人才合作项目(盐碱地改良)岳普湖县加强人才合作项目(盐碱地改良)对农村产业示范园1835座设施拱棚进行盐碱地改良,达到改善拱棚土壤盐碱状况,提高土壤微生态环境,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提高拱棚种植效益;配套提升设施拱棚设备水平,促进土壤盐碱改良成果转化,提高设施拱棚生产力。详见招标文件120天(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东红,罗永昌,阿布来提,刘庆杰,张洪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万元至*****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岳普湖县新城区卫生监督所家属院

联系方式:182*****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纳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东湖街道多来特巴格路社区4组25-3商铺

联系方式:180*****5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强人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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