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顺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富顺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顺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富顺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20*****

二、项目名称:富顺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高新工业园区金川路15号服务中心综合楼3-2-15号7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自贡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服务其他服务富顺县项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2012年)、《自贡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和上位规划的指导,本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包含下列内容:(一)评估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和存在问题;(二)确定总体保护目标和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三)提出总体保护策略和市(县)域的保护要求;(四)划定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制定相应的保护控制措施;(五)划定历史城区的界限,提出保护名城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及其相互依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和环境的保护措施;(六)描述历史建筑的艺术特征、历史特征、建设年代、使用现状等情况,对历史建筑进行编号,提出保护利用的内容和要求;  (七)提出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措施;(八)提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生活环境的规划要求和措施;(九)提出展示、利用的要求和措施;(十)提出近期实施保护内容;(十一)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十二)成果要求:应包括文本、说明书和必要图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要求进行验收。7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力、赵辉、董培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的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富顺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富顺县富世街道办事处北湖南路355号

联系方式:135*****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创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自贡市自流井区南湖生态城C-12地块卧龙湖国际旅游度假区(卧龙湖一期)

联系方式:0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秋霞

电话:0813-*******

四川创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4日


标签: 历史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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