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波等11人工伤认定结果的公示

关于王波等11人工伤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及《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王波等11人遭受事故伤害认定工伤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通讯地址:青川县浙金大道369号(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电话:0839-*******


附件:王波等11人工伤认定情况表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年9月15日


附件:

王波等11人工伤认定情况表


序号

受伤害职工

用人单位

申请人(单位)

事故时间

认定时间

认定条款

认定结论

备注

1

王波

青川县乔庄幼儿园

青川县乔庄幼儿园

********

********

《工伤保险条例》

十四(一)

认定为工伤


2

毛晓高

青川县博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青川县博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

《工伤保险条例》

十四(一)

认定为工伤


3

邓朝阳

青川县公安局

青川县公安局

********

********

《工伤保险条例》

十四(一)

认定为工伤


4

郭奉建

旺苍县勇宏租赁有限公司

旺苍县勇宏租赁有限公司

********

********

《工伤保险条例》

十四(一)

认定为工伤


5

王兴强

旺苍县勇宏租赁有限公司

旺苍县勇宏租赁有限公司

********

********

《工伤保险条例》

十四(一)

认定为工伤


6

邹向红

青川县青云上锰业有限公司

邹向红

********

********

《工伤保险条例》

十四(一)

认定为工伤


7

李子勇

青川县青云上锰业有限公司

青川县青云上锰业有限公司

********

********

《工伤保险条例》

十四(一)

认定为工伤


8

田亚琼

青川县天运金属开发有限公司

青川县天运金属开发有限公司

********

********

《工伤保险条例》

十四(一)

认定为工伤


9

胡敬

四川广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广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

《工伤保险条例》

十四(一)

认定为工伤


10

杨建

四川新通鑫金属铸造有限公司

四川新通鑫金属铸造有限公司

********

********

《工伤保险条例》

十四(一)

认定为工伤


11

屈红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青川县分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青川县分公司

********

********

《工伤保险条例》

十四(五)

认定为工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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