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冶炼厂周边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二期)环境监理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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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冶炼厂周边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二期)环境监理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贵溪冶炼厂周边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二期)环境监理招标开标评标会于2015年02月09日举行,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出了本工程的中标排序结果,现将中标排序前三名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单位资质

等 级

总监理

姓 名

投标报价



第一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 境

监 理

孙铭

504000.00

第二

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 境

监 理

刘建明

496000.00

第三

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 境

监 理

余宇翔

540000.00

现初步确定中标排序第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为中标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请于2015年02月13日前向贵溪市监察局进行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1、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

非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逾期投诉或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投诉的,依法概不受理。

投诉受理单位:贵溪市监察局

联 系 电 话:0701—*******

贵溪市环境监测站

2015年02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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