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220*****

二、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方絮图文处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小天西巷5号2,97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方絮图文处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其他服务其他服务完成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约800万页已结案的案件的扫描工作,项目主要工作包括材料扫描(包括高速扫描与平板扫描)、图像处理、图像质检、图像制作、档案著录、目录建库、图像存储、数据挂接、数据终检、档案装订、数据备份、档案及备份数据的移交等流程1、DA/T 31-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2、DA/T18-1999 《档案著录规则》; 3、GB/T *****-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4、《档案法》; 5、GB/T7156-1987《文献保密等级代码》; 6、《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第1部分:要求和指南》GB/T *****.1-1998; 7、《信息技术连续色调静态图像的数字压缩及编码 第2部分:一致性测试》GB/T*****.2-1998; 8、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注:由于疫情、供电等特殊原因,双方可协调项目进度。)档案材料目录与电子影像的对应正确率须为100%。验收差错分为整理错误、著录错误与影像错误三类,凡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加工质量要求的,每一处错误项计一个错误,有差错的圴需重新调整、改正直至完全合格;正确率达到98%及以上的批次才能被认定为验收合格,重做部分再次验收数不计入正确率。2,97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飞(采购人代表)、陈波、黎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元,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为四川方絮图文处理有限公司,成交单价为0.372元/页,按成交单价据实结算,费用结算以实际完成数字化扫描加工数量为准,但最终结算总价不能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注:因本结果公告成交金额不能显示成交单价,故成交金额处填写为成交单价*采购文件预估数量,其最终数量以实际完成数字化扫描加工数量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凤北路 201 号

联系方式:0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246号A1幢二层2号

联系方式:0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818-*******

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5日


标签: 档案数字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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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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