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新长工务段轨道车、随车起重机的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结果变更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新长工务段轨道车、随车起重机的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结果变更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新长工务段轨道车、随车起重机的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公告

(SH-XCGWD-2022-19)

一、条件

新长工务段现就轨道车、随车起重机的维修服务保养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资金已落实。

二、服务内容

(一)包件1 轨道车的维修保养

1、15台轨道车定期保养:按照《轨道车作业车管理规则》(铁工电2021-24号)附件14的定期保养的内容进行,具体以承修方通知为准;随车发电机按照产品说明书在定期保养时同步实施;临时故障修复按照《轨道车作业车管理规则》(铁工电2021-24号)附件5、附件7的标准;能够对高铁轨道车的显示器(行车电脑)具备维修能力。

2、15台轨道车制动系统配件检验周期为半年一次,具体以承修方通知为准,包含自动制动阀、单独制动阀、中继阀、总风遮断阀、主阀、副阀、紧急放风阀、作用阀、制动软管、风表等进行校验,要求对各阀进行分解检修、上试验台进行校验,出具制动部件校验报告及合格证,制动软管水压试验合格,空气干燥器作用良好,各防尘网状态良好、无锈蚀,旁路制动作用良好。日常对制动系统出现的故障进行维修。

(二)包件2 随车起重机的维修保养

1、按照22台随车起重机的产品说明书进行定期保养(具体以承修方通知为准),除高铁轨道车、起重轨道车不含动力系统;其他均包含动力、液压、电气系统及安全装置。

2、随车起重机附件的探伤周期为1年1次,对22台随车起重机起重钩头(含销轴)、配套的吊锁具现场进行探伤,检查有无变形、有无裂纹,并出具检测报告。

3、随车起重机临时故障的处置修复,除高铁轨道车、起重轨道车不含动力系统,其他均包含动力、液压、电气系统及安全装置。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检修资质要求:

包件1营业执照中须明确有自轮运转设备(轨道车)的经营范围,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至少要有两名及以上人员具备原铁道部或国铁集团颁发的制动钳工资格证,检修单位需有JZ-7型制动机试验台、三通阀试验台、列车管水压试验台、压力表试验台等至少各一台;有高铁轨道车显示屏(行车电脑)厂方的维护授权许可;发电机需具备厂方或经销商授权的资质许可。

包件2 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流动式起重机的修理、改造许可,具有专业发动机保养及维修资质及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检修人员须持有相应设备检修专业的上岗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计量钳工、制动钳工、电焊工、探伤工)等。

3.3响应要求:在接到检修通知后,段管新长(含盐城站以北)、宿淮线的沿线地区需在8小时内到达指定的地点,段管新长(不含盐城站以南)、宁启、海洋线的沿线地区,需在6小时内到达指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处置完毕故障,恢复设备技术性能,检修完成后,检修服务人员与车间、班组负责人现场验收签认;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非正常操作引起的引起故障除外),均应在2小时内做出回应,12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维修。

3.4专用配件必须为原厂配件,且必须带有合格证,配件质保期不得低于1年,如价格显著超过第三方的价格,可不使用承修方提供的配件。

3.5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出具2020年和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份近三年在铁路等业内投标的服务合同(投标文件所出具的合同应为投标单位自己的合同,且合同的项目应和本次投标服务相符);(2019年至今)

3.7履约信用: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铁路总公司)公布的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019年至今)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迎宾路188号新长工务段材料科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从2022年9月16日起至9月22日止,每日8时00分至17时00分公开出售。本谈判文件每包为独立包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包(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4.2购买文件时请提交的报名资料:报名资格需要的证明材料(授权、资质、设备等)、最新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PDF、开票资料、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注明SH-XCGWD-2022-19,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投标申请表word版本(不用盖章)及开票资料word版本(不用盖章),报名材料缺一不可。

4.3需为国铁采购平台注册的商家并购买谈判文件。

4.4无法提供公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不具备资质,概不发送谈判文件。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迎宾路188号新长工务段材料科。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谈判时间具体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谈判地点为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迎宾路188号新长工务段材料科5号楼三楼。届时请报价人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新长工务段

详细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迎宾路188号新长工务段材料科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话:0513-********

传真:0513-********

邮箱:**********@qq.com">**********@qq.com

八、报名标书费电汇账户

单位名称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新长工务段

纳税人识别号

913*****558*******

地址、电话

海安市迎宾路188号

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海安开发区支行111*****090********

邮编

******

,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随车起重机 轨道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