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一标段监理预中标结果
2015年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一标段监理预中标结果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余庆县2015年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标段 监理 | ||
招 标 人 | 余庆县正兴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5年3月11日上午9:00分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徐福贵 | ||
监理服务费报价(下浮率) | 下浮3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冯东 | ||
监理服务费报价(下浮率) | 下浮25%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康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何伯全 | ||
监理服务费报价(下浮率) | 下浮20%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有 | ||
公 示 期 | 2015年 3月12 日 | 至 | 2015年3月 16 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 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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