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2022年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应急维修定点服务单位征集结果公告

于洪区2022年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应急维修定点服务单位征集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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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于洪区2022年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应急维修定点服务单位征集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09-19 至 2022-09-20
撰写单位: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于洪区2022年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应急维修定点服务单位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于洪区2022年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应急维修定点服务单位

三、入围结果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2022年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应急维修定点服务单位

供应商名称:辽宁富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53号(17-04)

中标(成交)金额:0(元)


供应商名称:沈阳顺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于洪区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西路418-1号

中标(成交)金额:0(元)


供应商名称: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号3甲6号

中标(成交)金额:0(元)


供应商名称:恒上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河南省林州市姚村镇富康街18号(财政所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0(元)


供应商名称:辽宁洪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康平县东关屯镇政府所在地

中标(成交)金额: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2022年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应急维修定点服务单位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辽宁洪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于洪区2022年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应急维修定点服务单位(C******其他工程总承包服务) 主要负责全区各单位土建、装饰装修、小区路面恢复、应急抢险等维修工程 质量保证期:按服务需求中具体规定;售后服务网络:提供售后服务网络; 框架协议签订后一年内 工程保修期间参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具体如下: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五)地面与楼面、门窗工程为2年。(元)
2 沈阳顺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于洪区2022年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应急维修定点服务单位(C******其他工程总承包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执行 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执行 框架协议签订后一年内 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执行,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元)
3 沈阳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于洪区2022年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应急维修定点服务单位(C******其他工程总承包服务) 1.工作内容:主要负责全区各单位土建、装饰装修、小区路面恢复、应急抢险等维修工程。2.工程保修期间参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具体如下:(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五)地面与楼面、门窗工程为2年。3.结算方式:各使用单位按“一事一议”原则与小额工程建设定点服务单位(包括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并在工程结束经财政局决算审计后予以结算。 采购需求:1.工作内容:主要负责全区各单位土建、装饰装修、小区路面恢复、应急抢险等维修工程。2.工程保修期间参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具体如下:(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五)地面与楼面、门窗工程为2年。3.结算方式:各使用单位按“一事一议”原则与小额工程建设定点服务单位(包括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并在工程结束经财政局决算审计后予以结算。 框架协议签订后一年内 合格(元)
4 辽宁富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于洪区2022年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应急维修定点服务单位(C******其他工程总承包服务) 工作内容:主要负责全区各单位土建、装饰装修、小区路面恢复、应急抢险等维修工程。2.工程保修期间参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具体如下:(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五)地面与楼面、门窗工程为2年。3.结算方式:各使用单位按“一事一议”原则与小额工程建设定点服务单位(包括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并在工程结束经财政局决算审计后予以结算。 一、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服务单位的构成及工作职能 1、机构组成:小额定点5家应急施工单位。 2、工作内容:主要负责全区各单位土建、装饰装修、小区路面恢复、应急抢险等维修工程。 二、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管理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 1、政府投资实施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施工单项合同预算价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 三、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的组织机构 成立区政府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定点服务单位选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分别为区房产局、使用单位、招标代理公司。 四、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维修项目的确定 维修项目来源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需要建筑类施工的项目,需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上报至区政府,经各部门、各单位所属主管区长同意,报请区主要领导批准的施工项目。 五、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维修项目金额的确定 (一)报请区政府同意后的施工项目,由区房产局安排小额定点服务的勘察设计公司负责设计施工图及选取造价公司对施工项目进行工程预算造价; (二)施工项目预算造价结束后,如施工金额在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可不进行预算审计,直接按预算造价金额执行; 施工金额在5万以上(含5万元),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由各使用单位报区财政局审计中心对工程预算进行审计,施工金额按审计后的金额执行; (三)设计、监理费用按工程结算审计后的金额取费; (四)预算造价取费标准参照《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3]005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原则上各使用单位的预算造价咨询费由区房产局统一支付,如预算造价咨询费超出1万元,需由使用单位与预算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另行支付) 六、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选用办法 1、施工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 由应急施工单位负责,各施工队伍合同期内的工程量只按轮序方式确定,不保证每家工程量平均化。(如经设计及预算后的项目且金额低于5万元,可按照使用单位的要求组织应急施工单位轮序或召开施工二次报价会的方式委派施工单位) 2、施工金额经预算审计后,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 (1)由区房产局组织召开施工项目的二次报价会,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和施工方参会; (2)二次报价会召开前,由代理公司提前三日将施工技术要求、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转给15家施工单位; (3)施工单位根据资料采取自由报名形式参加二次报价, 框架协议签订后一年内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元)
5 恒上建设有限公司 于洪区2022年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应急维修定点服务单位(C******其他工程总承包服务) 主要负责全区各单位土建、装饰装修、小区路面恢复、应急抢险等维修工程。 1.工作内容:主要负责全区各单位土建、装饰装修、小区路面恢复、应急抢险等维修工程。2.工程保修期间参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具体如下:(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五)地面与楼面、门窗工程为2年。3.结算方式:各使用单位按“一事一议”原则与小额工程建设定点服务单位(包括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并在工程结束经财政局决算审计后予以结算。 框架协议签订后一年内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符合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关欣、王红、乔冬喜、徐剑峰、张豫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2022年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应急维修定点服务单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入围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每家入围供应商代理费为人民币*****.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房产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联系方式:  02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欢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于洪区2022年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应急维修定点服务单位-框架5家08.24(1).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于洪区2022年小额工程房屋建筑类应急维修定点服务单位

1.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png

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jpg

5.其他:一致性承诺书 (1).png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房屋建筑 小额工程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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