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刮泥机等 采购招标文件
单位名称: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分公司
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总承包
工艺、水、暖、 外网、顶管及 消防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编号:JXZB-******-*****
:刘艳辉
电 话:187*****260
发标时间:20 22年 9月 19日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9日
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总承包
工艺、水、暖、 外网、顶管及 消防工程专业分包
2.工程地点: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在城区西南部,永春河的下游,孟家新村小孤榆树屯飞跃路与开运街相交处东侧
3.建设单位:长春市城投建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邀请投标 。
2、质量要求:
2.1、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样品提供要求:无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7天通知中标单位 。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要求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一般纳税人 。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单位必须持有相关厂家授权书。
第四条: 报价要求
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卸车费等。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乙方共同确认且不得超出甲方与业主结算数量的乙方实际完成的量为准。
2、结算单价中均已包含了为实施合同内容,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包含但不限于环保、疫情等导致的停工)。对于合同中没有的单价项目和变更新增的项目,重新制定单价。乙方未能按结算单价明细表中约定的税率向甲方提供发票,差额在结算中扣除。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转账
2、支付时间:支付金额及支付时间根据业主工程款拨付情况确定,乙方支取工程款时按双方约定的费率及内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发票约定: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工期要求
按甲方要求为准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合格
质量要求
合格
技术要求
合格
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