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22年度市西北新区-教育园区通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学院2022年度市西北新区-教育园区通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学院2022年度市西北新区-教育园区通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XYHXCT-2022-3-J

二、项目名称:宿州学院2022年度市西北新区-教育园区通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交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拂晓大道快客站南50米

中标(成交)综合总价:*****.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学院2022年度市西北新区-教育园区通勤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接送教职工上下班,行使路线宿州市西北新区至教育园区校区。

服务要求:准点、安全,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100个通勤日

服务标准:服务期内安全无事故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素灵(组长)、鲍春生、周霁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本项目招标代理费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9月19日-2022年9月20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安厦时代广场 B#16 楼,联系方式:张工,155*****987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宿州学院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校区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电话:0557-*******159*****112178*****005

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宿州市安厦时代广场 B#16 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5*****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5*****98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服务 通勤车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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