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工程配套管网扩建(取水泵房、取水枢纽及厂区护岸)工程中标结果

给水工程配套管网扩建(取水泵房、取水枢纽及厂区护岸)工程中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横县六景镇给水工程配套管网扩建(取水泵房、取水枢纽及厂区护岸)工程
二、项目编号:GS(1)*******G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2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3日下午15时00分
六、定标时间:2015年3月3日
七、中标结果公告时间:2015年3月13日—2015年3月17 日
八、中标结果:
中标单位:中王帝印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捌佰伍拾贰万贰仟捌佰肆拾陆元贰角玖分(¥*******.29元)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 何位高(业主评委) 、陈平、王莹、陆佳将、蒙建勋
十、招标单位:广西北部湾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招标项目联系人和电话:杨工 ****-*******
十二、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FAX: ****-*******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
(6)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自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3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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