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现金款箱寄库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现金款箱寄库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现金款箱寄库项目
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委托,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现金款箱寄库项目(项目编号GN2022-06-4984)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于2022年9月19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宣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现金款箱寄库项目
2、项目编号:GN2022-06-4984
3、主要内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现金款箱寄库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4、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注册地址:马鞍山市开发区太白大道3455号1栋
响应报价:寄库固定费用:******元/款箱/年;超过部分变动费用:500元/款箱/天;清点费用:1元/100张(枚)。
公示期:自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22日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同步发布。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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