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2021年度河东区数字化平台及信息采集工作服务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XYGK2021157)验收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2021年度河东区数字化平台及信息采集工作服务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XYGK2021157)验收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2021年度河东区数字化平台及信息采集工作服务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XYGK*******)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1〕******
二、合同名称 :2021年度河东区数字化平台及信息采集工作服务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XYGK*******
四、项目名称 :2021年度河东区数字化平台及信息采集工作服务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 :河东区北十五经路9号
联 系 方 式 :********
供应商(乙方):政通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安和路21号1.4.5幢502室
联 系 方 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管理人员:一是根据合同指标要求统筹规划,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目标任务;二是科学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量、行进路线、检查、督促、指导、考核员工的工作质量和绩效;三是日常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四是及时处理各项应急突发事故、建议和投诉,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同时向上级报告;五是完成投标人交给的其他任务。2、坐席员:一是对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员上报的案卷进行预立案、立案、派遣、核查反馈、结案工作;二是按要求定期提供“数字城管”数据统计、分析;三是对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系统、设备做好日常调试管理、基础性维护、数据备份工作;四是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其他指定任务。3、采集员:以一定量的责任网格数作为基本单位,进行定时、全覆盖、公正、及时的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等。一是依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手册》对河东区区域内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类问题进行巡查信息采集并对责任单位问题整改情况在结案前进行核查;二是对热线投诉、领导批示等途径反馈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核实;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完成由甲方临时安排的针对城市管理特定对象、特定范畴的巡查信息采集任务;四是根据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巡查;五是以“举手之劳”方式快速处理和办结工作网格内轻微市容环境脏乱问题。
服务要求:1、管理人员及坐席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时,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2、月度有效上报率不得低于95%,该指标每下降1%,扣除500元,以此累计计算。 3、月度上报信息(含上报与核查)差错率不得超过2%,月度差错率每增加1%,扣除500元,以此累计计算;如信息发生较大差错,造成重大影响的,每件扣除500元;如有虚假上报,每件扣除500元。 4、指挥中心发出的核查指令需在1小时内予以回复,突发、重大事件核查指令需在30分钟内予以回复,未能及时回复的按照旷工处理。月平均核查率不得低于97%,该指标每下降1%,扣除500元,以此累计计算。 5、在巡查时间和区域内,采集员不得出现因巡查不到位而产生漏报问题。①出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转问题,未有上报记录,每件扣除500元。②出现市城管委批转问题,未有上报记录,每件扣除200元。③漏报新闻媒体曝光问题,每件扣除100元。④采购工作人员抽查发现问题,每件扣除50元。 6、月度信息采集类别(包括河东区辖区内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类问题的信息采集)覆盖率不得低于85%,类别覆盖率每下降1%,扣除500元。 7、主干道路、次支道路和重点地区每日巡查不少于2次,里巷道路和居民社区每2天巡查不少于1次。经抽查发现工作网格巡查次数及道路覆盖数量少于规定标准,每个网格每日扣除100元。
服务期限:2021.9.1-2022.8.31
服务地点:河东区
七、验收日期:2022年09月19日
八、验收组成员:彭莉 王春启
九、验收意见:符合要求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2022年09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采集 工作服 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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