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202*****0055-1 采购人(全称):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华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黄兴镇2022年后续卫片整治机械租赁劳务服务外包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05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折扣率(%) | 1 | 黄兴镇2022年度后续卫片图斑整治机械租赁劳务外包项目 |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 为确保黄兴镇2022年度后续卫片图斑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严肃惩治土地违法行为,严守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镇域开发边界,强势推进违法用地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及时消除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 | 项 | 1 | 96.82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捌拾玖万玖仟零壹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中标折扣率96.82%,中标价格*******.48元,按实结算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9-16 ——2023-09-16 3.2 履行地点:黄兴镇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实际作业需要按时按量提供相关机械设备予以作业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湖南华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30*****443*********)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土体内不能有建筑垃圾等填埋,耕作层及土体内的侵入体含量体积比小于5%。 2、耕作层厚度不低于25厘米,有效土层厚度不低于周边耕地有效土层厚度。 3、土体构型基本恢复到周边土体构型。 4、平川区耕地田面与周边耕地田面基本保持一致; 5、配套设施恢复到被占用之前水平; 6、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根据长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在乙方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对乙方工作不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有权扣除相应费用。 2、甲方负责卫片图斑整治的验收。 3、甲方及时支付劳务费用。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卫片图斑整治复耕复绿需要按时按量提供相关机械设备,乙方前期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按实际面积运输优良土壤进行复耕复绿,复耕复绿效果亦符合甲方要求,并如期竣工。 2、乙方必须无条件响应甲方随时下达的任务,并保质保量完成。接到任务的服务时间一般为正常工作时间,但不排除非工作日的特殊紧急任务,人员及小型机械响应时间为1小时,大型机械响应时间为2小时,如在合同周期内乙方两次或以上超过响应时间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2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应严格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事故隐患,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并对政府、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派驻现场施工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任何情况下均为其员工,乙方需按法律规定按时发放工资,为其购买社会保险,提供安全劳动条件,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和其他劳动争议,乙方需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租赁的设备及驾驶、操作人员均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6、所租赁设备由乙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费用。 7、乙方在合同期内应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8、乙方在施工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施工期间必须佩戴统一标示进场作业,不得发生与整治对象、围观群众有争吵、冲突等任何矛盾,完全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费用,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2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9、乙方需将工商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备存。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无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9月16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湖南省长沙县泉塘街道向阳路1号金科时代中心3A栋7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