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安局本级益阳市公安局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项目(一期)(包1)合同公告

益阳市公安局本级益阳市公安局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项目(一期)(包1)合同公告

益阳市公安局本级益阳市公安局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项目(一期)(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9月20日
采购合同编号:益财采计[2021]*****-1
采购人(全称):益阳市公安局本级(甲方)
供应商(全称):厦门市巨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益阳市公安局本级益阳市公安局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项目(一期)(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市公安局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项目(一期)
3、采购计划编号:益财采计[2021]*****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益阳市公安局大数据智能化建设项目(一期)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1 C******-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厦门市巨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1 ********.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0月01日,履行期限:40天。
地点:益阳市公安局
方式:
四、付款
1、按合同转账支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9-30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9月30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刘旸
委托代理人:郭陆武委托代理人:
电话:138*****265电话:059*****100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55号9层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帐号:41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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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大数据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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