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韶山市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韶山市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1日

采购人(全称):韶山市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人民医院保洁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1】100-1号

(3)项目内容:韶山市人民医院保洁服务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贰佰叁拾玖万捌仟肆佰柒拾陆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

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服务

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详见响应文件

1

*******.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期限为3年,即自2022年04月01日起至2025年03月31日止;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乙方负责实施。

4.付款

支付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保洁服务费按每月一付,甲方于每月5日前凭乙方提交的正规发票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保洁服务费用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在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意见分歧不能协商解决,则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3月29日

甲方:(公章)韶山市人民医院乙方:(公章)深圳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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