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监测项目结果公告

本溪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监测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监测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2-09-22 至 2022-09-23
撰写单位: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本溪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监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本溪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监测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1号

中标(成交)金额:326,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监测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监测项目(C******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监测本溪市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录中的相关企业和全市有关工业园区

服务要求:1.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监测。以企业为监测单元,在其厂界红线外50米范围内的裸露土壤布设,监测点位不少于4个,其中至少1个为柱状样(应布设在监测对象所在区域地下水流向下游方向),若50米范围内无裸露土壤,取样点位可向外适当延伸。具体监测点位数量可根据企业地块大小和企业污染排放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监测布点应尽量设置在受企业污染影响的区域,并综合考虑污染物迁移方向和周边敏感目标位置等因素,采样以0-0.2米处的土壤为重点采样层,柱状样原则上除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外,还应根据快筛结果对下层土壤样品进行采集;不同性质土层至少采集一个土壤样品。同一性质土层厚度较大或出现明显污染痕迹时,根据实际情况在该层位增加采样数量。 2.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监测。在相关工业园区边界红线外100米范围内的裸露土壤布设监测点,若100米范围内无裸露土壤,取样点位可向外延伸。不少于3公里至少布设1个点位,具体布点位置和数量可根据地形地貌、园区内企业分布、污染源类型、污染物迁移方向、周边敏感目标位置等条件进行调整,采样以0-0.2米处的土壤为重点采样层,在工业园区地下水流向下游方向上布设1个柱状样采样点,分层采集土壤样品。 3.对于存在污染迹象和污染痕迹的监测区域,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监测点位。

服务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采样及分析测试方法应优先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 从事本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具备丰富的地块环境调查评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调查评估工作经验,并具备一定规模的专业化团队及技术装备,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工作质量优良,数据真实准确,结论客观全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晓滢、贾艾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监测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相关内容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88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119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12号4楼(辽宁轩泽)           

联系方式:151*****9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林娜           

电 话:151*****9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本溪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监测项目--终稿.doc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壤监测 土壤污染 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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