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变更事项 (一)、建设内容变更 1.软件部分变更,该项变更合计核减金额人民币209,569.00元(变更内容具体见《深圳市智慧环保平台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之补充协议》附件1.《软件内容变更一览表》)。 2.硬件部分变更。其中生态环境联动指挥中心建设内容变更合计增加金额人民币199,000.00元(变更内容具体见《深圳市智慧环保平台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之补充协议》附件2.《生态环境联动指挥中心内容变更一览表》),配套硬件设备建设内容变更合计核减金额人民币22,499.50元。(变更内容具体见《深圳市智慧环保平台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之补充协议》附件3.《配套硬件设备内容变更一览表》)。 (二)、建设内容调整 1.软件部分调整,该项调整合计增加金额人民币1,477,812.00元(调整内容具体见《深圳市智慧环保平台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之补充协议》附件4.《软件建设内容调整一览表》)。 2.硬件部分变更。其中“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安全设备升级”部分的建设内容调整合计合计核减金额人民币7,793,490.00元(调整内容具体见《深圳市智慧环保平台建设项目技术开发(委托)合同之补充协议》附件5.《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安全设备升级建设内容调整一览表》)。 (三)、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要求及违约责任变更 1.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要求 (1)乙方应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并整改加固,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网络安全事件。 (2)乙方应严格落实智慧环保平台数据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数据泄露、损毁、丢失、篡改。 (3)乙方应明确系统开发管理要求、安全控制措施和人员行为准则等,严禁在任何开发环境以外的介质或平台存储智慧环保相关的开发文档及系统源代码等。 2.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过失,导致智慧环保平台相关系统因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问题,被市级及以上网络安全主管部门通报,且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每发生一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四)、服务期限及进度计划变更: 原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及进度计划变更如下:第四阶段:试运行3-6个月后进行终验,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通过项目终验。 二、金额变更 (一)合同总价变更 由于项目建设内容的变更和调整,累计减少金额人民币6,348,746.50元,合同总价款变更为人民币136,084,123.50元(原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42,432,870.00)。最终价款以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本项目实际支出情况出具的评审报告为准。 (二)合同支付变更 1、第四阶段工作完成,即试运行3-6个月后进行终验并通过项目终验、乙方提供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9,5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伍万圆整,累计支付合同金额的98.10%; 2、一年质保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本项目实际支出情况出具的评审报告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合同金额的1.9%),暂计为人民币2,587,827.5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捌万柒仟捌佰贰拾柒圆伍角整。 3、实际支付以市财政局关于项目相关财务支付规定要求和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审核的实际金额为准。如因甲方付款流程或者财政审批造成的付款延迟,乙方应予以理解且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三、原合同要求 (一)第四阶段:试运行3-6个月后进行终验,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通过项目终验。 (二)项目中标价格为142,432,87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亿肆仟贰佰肆拾叁万贰仟捌佰柒拾元整。 (三)深圳市智慧环保平台建设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 (四)第四阶段工作完成,即试运行3-6个月后进行终验,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通过项目终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叁万陆仟肆佰玖拾叁元整,累计支付合同金额的95%; (五)一年质保服务期满后,经乙方提交申请,由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本项目实际支出情况出具评审报告。甲方应在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评审审核剩余尾款(5%)。暂计为人民币共计*******.00元,大写(人民币):柒佰壹拾贰万壹仟陆佰肆拾肆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