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迳口社区“十一”假期游览保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迳口社区“十一”假期游览保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迳口社区“十一”假期游览保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迳口社区“十一”假期游览保障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深圳市华心实业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我方综合评定并严格按照光明街道办事处采购办法择定该项目由深圳市华心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华心实业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协助社区做好交通管控,引导车辆、行人合理分流工作; (2)协助社区环境卫生提升,保障环境卫生整洁工作; (3)协助社区做好景区游客服务点的设置工作; (4))协助社区做好旅游期间宣传引导工作、协助社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周边的安保巡查; (5)协助社区做好旅游期间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等工作。 (二)服务要求与承诺 (1)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工作期限为7天。 (2)供应商须根据采购单位提出的服务内容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工作人员需服从采购单位规章制度要求和工作安排,对不能胜任工作的驻点人员应及时更换。 (3)供应商提供引导车辆交通人员不少于5人、环境卫生人员不少于6人、旅游宣传和安保巡查人员不少于6人。供应商需提供3名工作人员设置景区服务点、3名工作人员做好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工作,同时自行解决其工作人员用车问题。 (4)供应商需制定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落实文明管理服务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并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 (5)完成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该事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上级机关的文件规定。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迳口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果林村碧果路83号迳口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755-********
公告日期:2022年9月 23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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