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F202*****0017-1 采购人(全称):湖南金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2022年PPN票据承销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F202*****001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2022年PPN票据承销 | 证券服务 | 湖南金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PPN票据承销,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佰伍拾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编号:KFCG-F202*****0017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投标价格 | 总价(元) | 年承销费 | 1 | 2022年PPN票据承销标段一 | 2022年PPN票据承销 | *******.00 | 0.15%/年 | | | | | | | | | | | 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 小写:*******.00元 大写:柒佰伍拾万元 | 备注: | 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用由承销商从募集资金总额中一次性收取。承销费用(含税,下同)按照以下方式计算:承销费用=本次债券实际发行总额×发行年限×0.15%。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8-11 ——2027-11-11 3.2 履行地点:长沙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负责组织承销团,开展本合同项下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工作,及时完成项目申报发行工作,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划付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按实结算,按实际承销金额计算承销费(承销费=实际发行金额×发行年限×0.15%)。承销费在缴款日从募集资金中扣除,一次性计取,最终不超过750万元。,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建行北京丰盛支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110*****610*********)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①乙方余额包销,并确保债券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如乙方最终没有余额包销,由甲方自身寻找投资机构认购的额度,则在总承销费中按其认购额度扣除相应比例的承销费。 ②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行成本。 ③乙方与甲方、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 ④乙方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 ⑤乙方需承诺事项:若期限含回售选择权,承诺接受按回售权分期支付承销费; ⑥中标后,乙方须根据PPN发行要求,从资产重组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期限结构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发行方案。 ⑦服务期限内,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的相关发债工作,组织专业团队,专人负责完成本项目。项目团队固定人员的配置应不少于3人,不得擅自调整更改,如有调整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后进行。职责分工明确、合理,团队人员应包含具有丰富的类似债券发行及销售经验的专业人员。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①乙方余额包销,债券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 ②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行成本。 ③乙方与甲方、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 ④乙方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并在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确定的注册金额限额内按照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6.1.2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自主决定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的债务融资工具金额。 6.1.3甲方有权在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确定的注册金额限额内与乙方协商确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数以及每期发行的期限、金额、利率/价格区间等发行条款。 6.1.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向交易商协会提交债务融资工具注册申请,以及在取得交易商协会的发行注册通知后是否实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6.1.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通报因其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而先于甲方知道的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信息。 6.1.6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承销费及其他费用。 6.1.7甲方应配合乙方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进行的尽职调查工作。 6.1.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与本合同相关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监管部门、交易商协会等相关机构对本次发行及交易流通相关发行文件及其修改或补充的批准、许可或注册/备案通知、暂停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或暂停使用发行文件的通知、公司经营、财务、法律状况及评级的文件、资料、数据,并保证其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数据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6.1.9甲方应当按照登记托管机构,以及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等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债务融资工具托管、流通、兑付和信息披露等事项。 6.1.10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前(包括交易流通首日)的任何时候,如果甲方了解到任何将使其在本合同中做出的声明、保证或承诺存在错误或者变得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根据法律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按乙方的合理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补救或予以公布。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应根据有关要求对本合同项下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进行尽职调查,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发行所需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财务、法律状况及评级的文件、资料和数据。 6.2.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划付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 6.2.3乙方有义务组织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从事本合同项下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承销工作。 6.2.4乙方有义务在甲方提出要求时向甲方提供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建议或方案。 6.2.5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出具的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有关的文件提供咨询建议,但就会计、法律、评级等事项甲方仍应依赖相关中介机构的专业意见并独立做出决策和判断。 6.2.6乙方负责组织承销团,开展本合同项下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工作。 6.2.7乙方负责承销团成员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协助甲方共同协调会计、法律、评级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6.2.8基于乙方就本合同项下某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为甲方提供的承销服务,发行成功后,乙方有权利就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收取承销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甲方的违约事件及违约责任: 7.3.1如果甲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甲方应就应付未付款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直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7.3.2如果甲方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义务,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7.3.3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没有履行上述第7.3.1款、第7.3.2款所涉及义务以外的其他义务而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7.3.4如果甲方发生上述第7.3.1款、第7.3.2款或第7.3.3款违约事件,乙方有权暂缓履行或解除其在本合同项下尚未完成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部分或全部承销义务。 7.4乙方的违约事件及违约责任: 7.4.1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募集资金,乙方应就应付未付款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违约之日起,按应付未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直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7.4.2如果乙方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的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7.4.3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没有履行上述第7.4.1、7.4.2之外的其他义务而导致甲方由此遭受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7.4.4如果乙方发生上述第7.4.1款、第7.4.2款或第7.4.3款约定的违约事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项下尚未完成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对乙方的委任。 7.4.5任一乙方对于因其他乙方的违约行为、采取的行动或提出的意见而造成的任何实际损失,均应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金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楼 | 地址: | 上海市市辖区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