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德阳市医养结合机构绩效评估结果公示
2022年德阳市医养结合机构绩效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医养结合国家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委办发〔2018〕18号)、德阳市卫健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德阳市医养结合机构评价及财政激励性补助办法>的通知》(德市卫规〔2022〕1号)要求,我委组织专家组对医养结合机构2021年医养结合工作开展了绩效评估,经单位自查、资料评估、现场评估和综合评议,现将绩效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第一类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与能力的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融合的机构,利用现有条件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以下单位评价结果为“优秀”,给予激励性补助。
德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德阳市口腔医院
德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德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旌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广汉市向阳镇卫生院
什邡市第四人民医院
什邡市南泉镇卫生院
什邡岷德烧伤医院
什邡第二医院
什邡汇杰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绵竹市紫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绵竹市精神病医院
绵竹市第二中医医院
(二)以下单位评价结果为“优秀”,但不给予激励性补助。
罗江区万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江县通济镇卫生院
二、第二类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到养老机构开展医养结合延伸服务的医疗机构)。
给予以下单位激励性补助:
旌阳区柏隆镇卫生院
罗江区金山镇中心卫生院
罗江区调元镇卫生院
绵竹市夏骡子骨伤专科医院
中江县永兴中心卫生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预防保健与老龄服务科反馈。
联系电话:0838-*******
邮 箱:dyageinghealt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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