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53-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妇幼保健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楚润环保清洗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医院被服洗涤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5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医院被服洗涤服务项目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织物洗涤托管项目。洗涤范围为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内全部布草洗涤服务,包括被服、衣物、员工工作服、值班被服、手术衣、手术单等。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场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包布 | 块 | 0.8m*0.8m | / | ****** | 2.1 | ******* | | 2 | 被套 | 床 | 2.3m*1.8m | / | 2.1 | | 3 | 床单 | 床 | 2.8m*1.8m | / | 2.1 | | 4 | 大包布 | 块 | 1.3m*1.3m | / | 2.1 | | 5 | 孔巾 | 件 | 0.9m*0.9m | / | 2.1 | | 6 | 工衣 | 件 | 42/2*2188*64 | / | 2.1 | | 7 | 手术衣 | 件 | 实物样品 | / | 2.1 | | 8 | 中单 | 块 | 2.1m*1.1m | / | 2.1 | | 9 | 床罩 | 床 | 实物样品 | / | 2.1 | | 10 | 病人衣 | 件 | 实物样品 | / | 2.1 | | 11 | 病人裤 | 件 | 实物样品 | / | 2.1 | | 12 | 工裤 | 件 | 实物样品 | / | 2.1 | | 13 | 无菌巾 | 块 | 实物样品 | / | 2.1 | | 14 | 孔被 | 床 | 实物样品 | / | 2.1 | | 15 | 棉垫 | 床 | 实物样品 | / | 2.1 | | 16 | 毛毛被 | 件 | 0.6m*0.53 | / | 2.1 | | 17 | 洗手衣 | 件 | 实物样品 | / | 2.1 | | 18 | 洗手裤 | 件 | 实物样品 | / | 2.1 | | 19 | 窗帘 | 页 | 实物样品 | / | 2.1 | | 20 | 被芯 | 床 | 2.0m*1.5m | / | 2.1 | | 21 | 沙发套 | 件 | 实物样品 | / | 2.1 | | 22 | 椅套 | 件 | 实物样品 | / | 2.1 | | 23 | 毛毯 | 床 | 2.3m*1.8m | / | 2.1 | | 24 | 其他 | 件 | 实物样品 | / | 2.1 | | 25 | 枕套 | 件 | 0.8m*0.5m | / | ***** | 1.4 | ***** | | 26 | 机罩 | 件 | 0.91m*0.63m*1.4m | / | 1.4 | | 27 | 脚套 | 件 | 实物样品 | / | 1.4 | | 28 | 多尾带 | 件 | 实物样品 | / | 1.4 | | 29 | 工帽 | 件 | 实物样品 | / | 1.4 | | 30 | 毛毛枕 | 件 | 0.3m*0.5m | / | 1.4 | | 31 | 浴巾 | 件 | 0.8m*0.4m | / | 1.4 | | 32 | 毛毛包被 | 床 | 实物样品 | / | 1.4 | | 33 | 毛毛衣 | 件 | 实物样品 | / | 1.4 | | 34 | 小毛巾 | 件 | 实物样品 | / | 1.4 | | 合计报价 | *******.00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0-01 ——2025-09-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妇幼保健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1)科室收集:受托人每天在约定的时间进入招标人临床、门诊各科室、病室、收集各类医疗织物、预洗涤物;有不同专车,分别收集清洁布类和污染布类(分脏污织物和感染性织物),标志明确,新生儿、婴儿、手术布类要 分类收集,感染性织物的收集袋(箱)要用橘红色袋,严禁混装。收集时应减少抖动,包装袋应扎带封口,包装箱(桶)应加盖密闭。感染性的织物严禁在病房内清点处理,要密闭收集。 (2)院内运送:分别配置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专用运输工具,不应交叉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定期清洗消毒,运送感染性织物后应一用一清洗消毒。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污物的专用运输/运送车辆和容器应洁污 分开,采取封闭方式运送,不应与非医用织物混装混运,运送车辆和容器按要求清洁、消毒。 (3)打包运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对所有需回收的污染织物密封打包,再装车送洗。每天按时用汽车运输至洗涤厂(车间)。 (4)分类:按医疗织物颜色、感染类、非感染类,是否需要浸泡等进行分类。新生儿、婴儿用后的重复使用织物应专机洗涤,不应与其他医用织物混洗。手术室专用的医用织物(如手术衣、手术单等)宜单独洗涤。布巾、地巾 宜进行单独洗涤、消毒. (5)浸泡:分感染池、非感染池、颜色、人工去污渍等处理。 (6)消毒:根据织物分类使用一定比例有效氯溶液浸泡消毒(先拌匀后浸泡期为30分钟)。 (7)预洗涤:各分类在主洗前须进行预洗,分感染类、非感染类、带血水分泌物、工作服医疗织物类等,根据洗涤数量、高温、高水位、洗衣粉预洗,时间在20分钟以上;病人衣被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衣服必须分机或分批洗涤; 传染病人(病毒性肝炎、结核等)的衣服应专机洗涤,无条件时也应先洗工作人员的工作衣服,依次再洗一般病人衣被、污染衣被,最后洗传染病人的衣被,严禁混洗。 (8)脱水:须甩干再进行主洗涤。 (9)主洗涤:低水位洗涤(医疗织物分类数量按第8条预洗涤要求进行,再按下列程序操作)。 A、升温至40度,用强力洗衣粉、解离子乳化剂,时间5分钟; B、升温至70度用氯漂粉、彩漂粉,时间3分钟; C、升温至90度,时间30分钟; D、加冷水降温至40度排水。 (10)漂洗排水: A、高水位漂洗5分钟,降温至40度——脱水; B、高水位漂洗5分钟,降温至30度——脱水; C、高水位漂洗5分钟(加冰醋酸或中和酸等)——脱水。 (11)烘干:用蒸气或电热烘干机将脱水后的洁净洗涤物烘干。 要求:工作服、洗手衣裤、感染类、非感染类须分批操作进行。 (12)检查缝补:洗涤烘干后的医疗织物类,脱线、补丁、服装掉扣、拉链损坏等需及时修理、缝补。(服装、医疗织物每单件在3个布丁以下,缝补面积不超过该单件医疗织物面积的十分之一(要求同上)。 (12)熨烫:用蒸气烫平机和电熨斗,熨烫医疗织物、服装等,使每件医疗织物整齐均称、棱角分明(要求同上)。 (12)折叠:按各医疗织物、服装类符合贮放规格、式样要求(要求同上)。 (12)装袋:对已折叠好,经消毒后的医疗织物、服装,必须进行严格密封包装运输。 (12)打包密封贮存:经消毒后的医疗织物、服装类按科室或品名密封打包贮存待运。 (12)消毒专车运输:运送洗涤后干净医疗织物的车辆须用250mg/L有效氯溶液擦拭。 (12)送交科室:经消毒后的不锈钢干净运输专车及时送至各科室、部门。 2、中标人员应在采购人医疗区域内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收送采购人各科室布草。安排运输车辆到采购人指定院内布草收集点(被服中心机构)进行布草收送接收,根据采购人布草洗涤量的多少,确保每周 5-6 次的布草收送交接(次数以实际需求为准),并与采购人科室工作人员核对布草洗涤清单,双方签字确认;暂欠物品有书面单据,并双方签名,遇重洗、缝补应及时告知院方人员,无法清洗的污迹事先告之。物品如发生遗失,按质论价赔偿。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洗涤费用的支付为按每月结算,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并于次月由中标人开出票据送至采购人,由采购人把费用转到中标人基本帐户。 2、付款说明: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 元/年(******* 元/三年)。本预算仅供招标定价,医院实际业务可能会有增减,故实际结算金额以大/小件中标单价及实际洗涤数量据实结算。在合同服务期内,若结算金额将超出本项 目采购预算,采购人将按照采购管理要求对超出金额部分签署补充协议(超额部分不超过合同金额 10%)或重新组 织采购。 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物品洗涤、配送等服务的相关费用。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所产生费用均已含在各单价中,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2收款账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湖南楚润环保清洗服务有限公司:141*****601*******)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服务质量: 序号 | 服务指标 | 标准 | 备注 | 1 | 布草合格率 | ≥95% | 即每天送回各部门干净医疗布草的合格率≥95%,返洗率≤5% | 2 | 布草的缝补率 | ≥95% | 根据客户的要求,在进行每天的应缝补和每个星期的两次集中缝补后,缝补合格率应≥95% | 3 | 布草收送及时率 | ≥98% | 全年包括不可抗因素之内,收送医疗布草的车辆准时率≥98% | 4 | 科室回访数 | ≥90% | 每季对相关的科室做一次问卷回访,及时根据客户反馈的意见做出整改。 | 5 | 客户回访满意度 | ≥95% | 回访后,公司进行相应的整改,在进行内部检查时,应得到大部分使用部门的认可,以便进行监督。 | 6 | 客户投诉处理率 | 100% | 公司承诺要进行及时的投诉反馈处理,根据实际情况,立即整改或约期整改,以便更好地服务广大客户。 | 一年内累计三次达不到相应标准的,视为服务达不到要求,采购人可解除合同或拒绝续签合同 |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验收要求:按照长财采购[2016]6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标准: 序号 | 医疗布草类别 | 验收标准 | 1 | 服装类 | 洁净无污渍,颜色鲜艳,无明显褪色,无破损,无掉色,无脱线,衣领、袖口、裤边熨烫整齐,线条清晰,对襟匀称,棱角分明 | 2 | 被服类 | 干净无血渍,无可除污渍和明显印渍,缝补规范整齐,拉链、搭扣、被服扣带作用正常,无破损,脱线,边角对熨平整,打包整齐。 | 3 | 巾 类 | 干净无血渍,无明显可除印渍,缝补整齐,无发纱、断纱,无爆窿,不起球手感柔软,不发黄,色泽白净。 | 4 | 其他大件 | 缝补整齐,熨烫平整,打包整齐,菌落数达标,无明显可除印渍,干净鲜艳。 |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 1、按照布类使用周期,甲方应定期更换各类旧布草并向乙方提供新布草投放时间、数量、品名,并在投入后的布草上注明投入日期,否则乙方将按最长使用期赔偿报损。 2、双方按指定时间:每天时收、送各科衣物,认真清点签字。 3、布类若因使用过程中造成布类撕破损坏及重污,顽固性污渍无法洗净的布料,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4、甲方管理部门若发现因洗涤后出现的破损,甚至遗失须及时通知乙方,以确认责任方的赔偿责任。 5、甲方院内提供固定地方存放未洗涤衣物,乙方派专人收集、清点数量签字。 6、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的洗涤流程,场所布局,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就洗涤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7、甲方负责乙方每月洗涤费用核算,并在每月15日前按时支付乙方上月洗涤费用。 乙方: 1、乙方收送员工车辆进入医院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定,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收送。 2、在送洗过程中,如发现布类、工作服等遗失或乙方原因造成的破损由乙方负完全赔偿责任。赔偿金额按使用时间长短折旧或参照协议第二项赔偿。 3、甲方各科室每天派一名工作人员协助乙方每天收集己使用过的被服衣物并负责核算监督工作等,再将其集中存放到指定地方,乙方每天到甲方指定的地方进行干净布草与脏布草收送。 4、乙方需固定一名员工24小时驻留医院,随时响应布草收送洗涤相关事宜,员工收送医疗织物时要规范着装,服务意识强,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乙方员工每天在约定的时间收集各类预洗涤医疗织物,有不同专车分别收集清洁布类和污染布类,标志明确,感染性织物的收集袋要用橘红色袋,严禁混装。收集时应减少抖动,包装袋应扎带封口,包装箱应加盖密闭。感染性的织物严禁在病房内清点处理,要密闭收集。 6、乙方员工在院内运送时,分别配置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织物专用运输工具,不应交叉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定期清洗消毒,运送感染性织物后应一用一清洗消毒。运送使用后医用织物和清洁污物的专用运输/运送车辆和容器应洁污分开,采取封闭方式运送,不应与非医用织物混装混运,污布间按院感要求定时清洁、消毒。 7、若发现甲方衣物磨破损、新污渍等,乙方有责任尽力洗涤、烘干、熨烫、缝补、折叠等义务。 8、甲方送洗的有颜色布类,或污染严重的衣物类在乙方浸泡、洗涤过程中,若由发生损坏或混色不能使用概由乙方负责赔偿。但甲方在工作中造成类似情况的由甲方负责。 9、月重洗和返回缝补的数量不超过当月洗涤总量的5%,乙方不得重新收费,不能影响临床使用,否则视为违约,扣除当月结算价的5%。 10、乙方每季度对科室进行回访不少于一次,回访的科室/医院各科室总数×100%=90%,每月定期对各投诉科室做出一次跟踪回访,根据回访时收集的意见进行整改,若未及时整改,甲方每次根据投诉事件的严重性在结算时扣除乙方100-500元。 11、乙方每年度提供一份由湖南省纤维检验局出具的床单、被套、枕套、工作服、手术衣等布类、制服合格的检验报告。湖南省纤维检验局在甲方抽检不合格的洗涤布类,一切纠纷赔偿处罚由乙方负责。 1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布类、衣物等洗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人员须接受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疫情防控、院感知识、文明创建、综治安保、医废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消防处突等专项知识培训或演练,乙方须保证相应人员培训考核达标过关,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调换人员,如调换人员后仍培训考核不过关或在工作中因不按培训的要求执行而给甲方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时,甲方有权视情况终止本合同;乙方须加强自身人员健康管理和日常工作管理,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因突发疾病、自身意外、违法违规行为等发生伤亡,或意外事件、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乙方当日不能及时接送布草,甲方可扣除乙方当日洗涤费用的10%作违约赔偿;乙方收到甲方投诉布草洗涤质量问题时,每月前2次按要求立即整改,第3次开始按100元/次扣款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保障甲方布草接送,且由此造成甲方不能正常营业,造成甲方损失巨大,甲方有权视损失情况向乙方提出相应赔偿。 3、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车祸、塞车、车辆损坏、停水、停电)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接送不及时,乙方可免除上述两款责任。 4、有不可抗力造成原因,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备甲方及时安排。 5、乙方无故停在合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6、甲方应根据布草的使用量进行合理配置,布草配比为1:3,一切正常使用,一份备份,一份在乙方进行洗涤,以备24小时正常周转。由于甲方布草配比原因达不到要求造成甲方不能正常营业的,由甲方负责。乙方对甲方存管于乙方的布草建立台账,详细记录领用、报废情况备用。 7、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8、由于甲方不能按约及时支付乙方洗涤款项而造成乙方终止合同,甲、乙双方相应损失由甲方负担。 9、由于甲方临时变更接送要求或洗涤要求,而乙方达不到要求,造成甲方终止合约,按甲方违约处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10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一、洗涤质量 1、乙方严格按照中商会布草洗涤标准流程操作。所使用的洗涤化工材料要求达到星级宾馆标准。甲方认可为准,甲方对此有监督、抽查权。乙方同时要保障甲方布类、制服正常使用,寿命达到如下协议: 月份 赔偿率 物品名称 | 1-3个月 (%) | 4-6个月 (%) | 7-9个月 (%) | 10-12个月 (%) | 免赔 | 床单、被套、枕套 | 100 | 80 | 50 | 20 | | 工作服 | 100 | 80 | 50 | 20 | | 手术衣、孔巾等 | 100 | 80 | 50 | 20 | | 工勤工作服 | 100 | 80 | 50 | 20 | | 其他布类 | 100 | 80 | 50 | 20 | |
2、甲方已使用过的布料衣物,双方需共同协商签字,确认其磨损度、原布纤维损伤度,再确定相应洗涤周期和洗损赔偿方案。 3、就旧被服、衣物的使用洗涤报损数量、期限,甲、乙双方可根据其布类损伤程度,由甲方物管中心、被服库主管人员综合评定,确认不能继续使用的,被服库填写好报废单位能注销报废。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雨花区城南东路416号 | 地址: |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晓塘路9号创新大厦1603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