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动力管线工程(二次)-成交公告

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动力管线工程(二次)-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2-131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动力管线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2年09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新安政采磋商(2022)0250-1号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河南宽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九都西路与周山大道交叉口西元国际19号楼1301室3,840,000.00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动力管线工程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90日历天王双241*****6668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杜宏斌、孙继民、刘长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规定[2003]857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29,88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方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和投诉事项,质疑形式及材料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情况说明: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豫发改工业函[2022]33号文件要求,新安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和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整合为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特此说明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涧川大道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037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园 新材料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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