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灯塔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评估编制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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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辽宁灯塔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评估编制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灯塔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评估编制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盘锦宏源土地勘测规划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大街西华府小区办公二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2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灯塔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评估编制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宁灯塔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评估编制采购项目(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1、实现目标 针对项目特点和项目区地质环境特征,开展开发区安全环保等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分析工程建设与地质环境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对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的类型、发育程度及危害性进行全面评估,并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引发、加剧的地质灾害以及建设工程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在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编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直至通过相关评审验收。 2、工作内容 (1)资料收集; (2)地形测量; (3)地质灾害调查; (4)安全环保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 (5)附图、附表编制。 3、成果组成 (1)文本:安全环保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附图:地质灾害分布图、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图及其他专项图件; (3)附表:地质灾害(评估)调查表及其他相关收集附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服务周期至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2003]394号令);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
*****-2021); (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2001(2009年版)); (5)《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第三次修正版); (7)《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4年1月)。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明明、张彩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灯塔经济技术开发区地质灾害评估编制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灯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灯塔市古城街道邵二台村
联系方式:041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阳天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水塔委(西顺城路14号)
联系方式:0419-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子斌
电 话:
189*****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