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水利局关于2022~2023年度龙王港(中冶长天临时坝至入湘江河口段)河道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长沙市岳麓区水利局关于2022~2023年度龙王港(中冶长天临时坝至入湘江河口段)河道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CS-202*****0026-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岳麓区水利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澳蓝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关于2022~2023年度龙王港(中冶长天临时坝至入湘江河口段)河道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2*****002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2022~2023年度龙王港(中冶长天临时坝至入湘江河口段)河道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目 其他服务一、服务承包范围:岳麓区龙王港(中冶长天临时坝至入湘江河口段)河道水面及河岸。二、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 1、打捞、清运龙王港河道水面、滩涂范围内有害或废弃溧浮物,清除河道阻碍行洪的高杆作物、水葫芦、藻类、丝草等;清洗排口,清理排口附近垃圾、杂物; 2、开展龙王港三级平台以下范围内河岸环境卫生清扫和园林绿化保洁;3、垃圾清理后及时、规范转运。4、每日开展排口等设施巡查至少1次,定期清洗排口污渍。1*******.86
 合计金额小写: *******.86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贰万伍仟肆佰伍拾贰元捌角陆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价格表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月)

总价(元/年)

备注

人工成本

27

/

*******.00

/

1

项目经理

元/月

/

/

1

3800

*****

/

2

后勤人员

元/月

/

/

1

2800

*****

/

3

技术巡查员

元/月

/

/

2

3000

*****

/

5

保洁员

元/月

/

/

17

3000

******

/

6

垃圾压缩车驾驶员

元/月

/

/

2

4000

*****

/

7

船体操作机械员

元/月

/

/

3

3500

******

/

9

资料员

元/月

/

/

1

2800

*****

/

10

社会保险及福利

元/月

/

/

27

1077

******

/

11

高温补助

元/月

/

/

27

300

*****

/

设备成本

5

/

******.00

/

12

打捞船

元/月

/

/

3

7100

******

/

13

垃圾压缩清运车

元/月

/

/

2

5000

******

/

行政办公费

1

400

4800.00

/

劳保用品费

1

700

8400.00

/

管理费(2%)

1

2968.08

*****.96

/

税金(6%)

1

9082.3248

******.90

/

共计

*******.86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9-15 ——2023-09-14

3.2 履行地点:中冶长天临时坝至入湘江河口段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直到服务期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根据考核达标情况确定支付保洁费用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根据考核达标情况确定支付保洁费用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根据考核达标情况确定支付保洁费用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根据考核达标情况确定支付保洁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长沙澳蓝环境治理有限公司:800*****8309011)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保洁及巡查工作要求

(1)打捞、清运龙王港河道水面、滩涂范围内有害或废弃漂浮物,清除河道阻碍行洪的高杆作物、水葫芦、藻类、丝草等;清洗排口,清理排口附近垃圾、杂物;

(2)开展龙王港三级平台以下范围内河岸环境卫生清扫和园林绿化保洁;

(3)垃圾清理后及时、规范转运。

(4)每日开展全线排口等设施巡查至少1次,定期清洗排口污渍。

)人员及设备要求

(1)水面保洁要求:必须配备打捞船只及打捞人员,打捞船不得少于3艘,每条船上打捞人员不得少于2人。作业时间:8:00—12:00,14:00—18:00。保证8小时工作制,可机动调整作息。

(2)河岸保洁要求:必须及时清理转运三级平台以下垃圾,无垃圾堆物。

最低人员配备标准

职务

人数

执业资格证明

岗位情况说明

证书名称

证号

专业

项目经理

1

负责整个方案的运作及管理

技术负责巡查人

2

负责对龙王港河道水面保洁期间的巡查及技术保障

后勤人员

1

负责所有人员的食宿管理

资料员

1

负责执行期间数据统计及资料成册工作

船体操作机械员

3

负责方案清运期间船体的操作(专业持证人员)

垃圾清运劳务员

17

负责河道治理期间垃圾清运现场人员

合计

25人

(三)其他要求

(1)打捞船只应有醒目的标识物,须标识出单位名称。开船人员和打捞人员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各项检查及工作前准备。

(2)河道内如无相关部门的批准不得擅自安装拦污装置。

(3)作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水上作业时要求穿戴好救生衣。打捞船只在行驶过程中,要求确保人员安全。供应商必须购买打捞作业人员的保险,并且开展好安全教育培训,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

(4)遇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水上作业,并将船只停靠在安全的指定地点。

(5)及时处置河道管理部门交办的问题,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报告,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遇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应主动加强巡查,配合河道监管部门做好保障工作。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质量标准

扣分标准

1

水面、河岸保洁质量标准(20分)

1、水面不得有单个面积在5m2以上的大型枯枝灌木和树兜等漂浮物;

2、水面不得有相对静止的漂浮病死禽畜;

3、水面不得有面积在5m2以上的相对聚集的其他漂浮垃圾;

4、开展消落区巡回保洁,及时清理水面、滩涂之间的垃圾,不得有面积在1m2以上的垃圾和枯枝灌木。清理的垃圾日集日清。

5、河岸不得有1m2以上垃圾废弃物、堆物、枯枝灌木等。

水面有单个面积在5m2以上的大型枯枝灌木和树兜等漂浮物和相对聚集的漂浮垃圾;水面有相对静止的漂浮病死禽畜;消落区水面、滩涂之间有面积在1m2以上的垃圾,河岸有1m2以上垃圾废弃物、堆物、枯枝灌木的,每处扣0.5分。

2

设备设施配备标准(20分)

1、岳麓区龙王港(中冶长天至湘江入口)段水域全程不少于2艘打捞船,不少于1台垃圾转运车。

2、保证上述设施设备完好。

1、保证上述打捞船和船员证照齐全。

设施设备未足额配备的、打捞船和船员证照不全的,每处扣0.5分。

3

人员配置标准(20分)

1、岳麓区龙王港(中冶长天至湘江入口)段要合理配备巡查员、驾驶员、保洁员及管理员(技术维修人员)。

2、保证相关专业人员取得合法证照。

3、保洁人员要定期开展体检,掌握健康状况,购买保险。

人员未合理配备、打捞船和船员证照不全的,每处扣0.5分。

4

工作台账落实标准(10分)

1、合理定人定岗定责,建立完善的人员出勤台账、日常工作台账。

2、根据龙王港(中冶长天至湘江入口)段保洁工作量合理安排保洁工作任务,建立完善的打捞船出勤台账,有船员签名和管理人员签名。

3、建立垃圾运输车运输台账。有驾驶员、管理人员签名,有水面漂浮物计量。

4、建立巡查工作台账,有问题记录,有管理人员签名。

人员出勤台账、船舶出勤台账、垃圾打捞运输台账、巡逻自查台账缺项的,台账记录不全、不详实的。扣0.5分/项。

5

安全文明作业标准(30分)

1、要制定安全作业规范,文明作业制度,确保制度上墙,执行到位。人员着装规范。清洁工人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好安全帽,船上应配备救生器材。

2、船舶管理规范。作业船容整洁,船外无散落垃圾和其他污染物,生活舱与垃圾舱之间应有隔离装置;装运垃圾的容器(船舱)应密闭,垃圾不裸露,不散落,配备救生器和消防器材;每日作业完毕,做好当天航行及作业情况登记,并将作业船清洗干净。泊船规范地点。

3、垃圾运输规范。保持垃圾运输车辆装载后车容整洁;清理出来的垃圾及其他漂浮物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及时密闭转运至指定地点处理;通过码头转运垃圾时,应逐步采用密闭方式集装,分类分拣,日产日清,无特殊情况,不得在转运码头堆放垃圾;垃圾转运指定地点及周围环境卫生整洁;转运垃圾车辆货仓要密闭,垃圾不得裸露,沿途无撒落。

4、打捞作业规范。水域漂浮的垃圾应指定专人负责打捞,及时清除;行驶、停泊在市区水域的各类船舶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督促其按规定分类袋装,定时收集:垃圾转运码头周围环境整洁干净。处置时限①大型枯枝灌木和树兜,要求接收问题4小时内处置完毕:②漂浮病死禽畜,要求接收问题4小时内处置完毕;③漂浮垃圾,要求接收问题4小时内处置完毕;④遇到汛期处置大型成堆的枯枝灌木等漂浮物,要求接收问题1天内处置完毕。

5、安全生产规范。符合有关海事安全及水上作业安全的标准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基地防火安全制度和卫生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建立自查自检制度,配备巡查车、船等;定期向区级监管部门上报月度作业统计表和工作计划;工作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不引发领导批评、舆论监督和媒体曝光现象。

1、未制定安全作业规范、制度未上墙的,保洁作业不符合安全文明作业标准的,每处扣0.5分。

2、未按保洁作业规范处置时限要求处置到位的,每次扣2分。

3、接市民*****投诉、领导信箱受理的举报,纳入月考核扣分,每条扣0.5分;经各级领导批评和省市媒体曝光的保洁问题,每处扣2分。

4、若发生安全事故,采取一票否决制,本次评分不得分。

备注:1、考核方式:市区两级监管部门不定期督查,每月进行考核评分,每季进行讲评。

2、河长办每季度组织发放问卷调查,广泛征求沿线居民、街道、民间河长等意见,作为考核评分参考。

3、考核结果运用:月考核分值均值90分以上(含90分),不予处罚。月考核分值均值低于90分,每少1分,扣除季度付款金额的1%。

4、新区设立奖补资金期间,在《龙王港(岳麓区段)河道保洁奖补实施方案》基础上,按市河长办、龙王港指挥部、新区住建环保局组织的每月考核实施奖补,考核每扣1分,从奖补资金中扣除1000元。

注:具体考核内容标准以合同为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交代作业内容,对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现场安全及进度监督,发现违规违章作业时,可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缴纳相应违约金。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

4、甲方应当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事项。

5、甲方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款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指定具有国家法律规定相关资质的专人负责本项目,并负责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且必须为作业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人身安全和意外保险,做到安全作业,文明作业。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关于劳务用工的管理制度,未经采购方允许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发布、录制现场相关工作图片。

3、乙方应按质按量完成合同内的工作任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标准的,需进行返工重作。

4、乙方必须做到安全作业,文明作业,乙方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乙方自身或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在作业中须服从甲方监督。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合同期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或者责令整改,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接到甲方的通知未按时到场的;

(2)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质量事故隐患且不及时整改;

(3)乙方完成的工作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2、乙方不按要求完成作业或者作业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另请他人代为完成,所需报酬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中扣除。

3、乙方因不履行相应义务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在对乙方进行现场安全及进度监督时,若发现乙方违规违章作业,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发生严重违规违章作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双方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岳麓区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2、在项目采购及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类文件、乙方承诺及工作计划、工作方案、考核考评细则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517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白马桥乡白马社区公园道1号三栋三单元303室
法定代理人:潘雄健法定代理人:黄亚辉
委托代理人:潘雄健委托代理人:黄亚辉
电话:0731-*******1电话:0731-88391107
传真:0731-*******0传真:

附件列表
  1. 2022-8-30关于2022~2023年度龙王港(中冶长天临时坝至入湘江河口段)河道一体化保洁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澳蓝.pdf



标签: 保洁服务 一体化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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