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0068-1 采购人(全称):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金虹水工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高桥镇金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9个项目金结设备及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06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县高桥镇金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9个项目金结设备及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 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叁万玖仟壹佰陆拾捌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立轴旋转门 | 扇 | PN-3100*1700 | 金虹 | 7 | ***** | ******.00 | | 2 | 节制闸(整体钢闸门) | 扇 | PN-800*800 | 金虹 | 1 | 5500 | 5500.00 | | 3 | 螺杆启闭机 | 台 | 3吨/手摇 | 金虹 | 1 | 3680 | 3680.00 | | 4 | 木制叠梁闸门 | 件 | PN-1000*200*300 | 金虹 | 6 | 600 | 3600.00 | | 5 | DN300螺旋钢管 | 米 | DN300 | 金虹 | 27 | 340 | 9180.00 | | 6 | 铸钢法兰闸阀 | 台 | DN300 | 金虹 | 1 | 7200 | 7200.00 | | 7 | 立轴旋转门 | 扇 | PN-2500*1500 | 金虹 | 5 | ***** | ******.00 | | 8 | 节制闸(整体钢闸门) | 扇 | PN-1200*1200 | 金虹 | 1 | ***** | *****.00 | | 9 | 节制闸(整体钢闸门) | 扇 | PN-600*600 | 金虹 | 1 | 3500 | 3500.00 | | 10 | 螺杆启闭机 | 台 | 3吨/手摇 | 金虹 | 2 | 3680 | 7360.00 | | 11 | 插板闸门 | 扇 | PN-800*800 | 金虹 | 2 | 4600 | 9200.00 | | 12 | 木制叠梁闸门 | 件 | PN-1000*300 | 金虹 | 3 | 600 | 1800.00 | | 13 | 水泵 | 台 | 5.5KW | 金虹 | 1 | 6200 | 6200.00 | | 14 | 拍门 | 个 | PM-Φ200 | 金虹 | 1 | 1200 | 1200.00 | | 15 | 蝶阀 | 个 | Φ200 | 金虹 | 1 | 1600 | 1600.00 | | 16 | 镀锌排水管 | 米 | DN40 | 金虹 | 6 | 32 | **2.00 | | 17 | 闸阀 | 个 | DN40 | 金虹 | 1 | 420 | 420.00 | | 18 | 螺旋钢管 | 米 | DNΦ200 | 金虹 | 50 | 172 | 8600.00 | | ** | 立轴旋转门 | 扇 | PN-**00*800 | 金虹 | 1 | ***** | *****.00 | | 20 | 立轴旋转门 | 扇 | PN-2000*800 | 金虹 | 1 | ***** | *****.00 | | 21 | 立轴旋转门 | 扇 | PN-2200*800 | 金虹 | 1 | ***** | *****.00 | | 22 | 节制闸(整体钢闸门) | 扇 | PN-600*600 | 金虹 | 1 | 3500 | 3500.00 | | 23 | 螺杆启闭机 | 台 | 3吨/手摇 | 金虹 | 1 | 3680 | 3680.00 | | 24 | 斜拉闸 | 座 | PN-?600 | 金虹 | 1 | ***** | *****.00 | | 25 | 节制闸(整体钢闸门) | 扇 | PN-1000*1000 | 金虹 | 1 | 8200 | 8200.00 | | 26 | 螺杆启闭机 | 台 | 3吨/手摇 | 金虹 | 2 | 3680 | 7360.00 | | 27 | 斜拉闸 | 座 | PN-?600 | 金虹 | 1 | ***** | *****.00 | | 28 | 螺杆启闭机 | 台 | 5吨/手摇 | 金虹 | 1 | 6200 | 6200.00 | | 29 | 钢管 | 米 | DNΦ200 | 金虹 | 30 | 172 | 5160.00 | | 30 | 斜拉闸 | 座 | PN-?600 | 金虹 | 1 | ***** | *****.00 | | 31 | 螺杆启闭机 | 台 | 5吨/手摇 | 金虹 | 1 | 6800 | 6800.00 | | 32 | 斜拉闸 | 座 | PN-?500 | 金虹 | 1 | ***** | *****.00 | | 33 | 螺杆启闭机 | 台 | 5吨/手摇 | 金虹 | 1 | 6200 | 6200.00 | | 34 | 节制闸(整体钢闸门) | 扇 | PN-1000*800 | 金虹 | 1 | 6800 | 6800.00 | | 35 | 0.5吨电动单梁行车 | 个 | 0.5T | 金虹 | 1 | 5120 | 5120.00 | | 36 | 镀锌排水管 | 米 | DN40 | 金虹 | 6 | 32 | **2.00 | | 37 | 闸阀 | 套 | DN40 | 金虹 | 1 | 420 | 420.00 | | 38 | 水泵 | 台 | 150HW-12离心泵 | 金虹 | 1 | 6200 | 6200.00 | | 39 | 电机 | 台 | Y160M-2 | 金虹 | 1 | 1800 | 1800.00 | | 40 | 螺旋钢管 | 米 | DNΦ150 | 金虹 | 30 | 93 | 2790.00 | | 41 | 蝶阀 | 套 | Φ150 | 金虹 | 1 | 980 | 980.00 | | 42 | 拍门 | 套 | PM-Φ150 | 金虹 | 1 | 480 | 480.00 | | 43 | 0.5吨电动单梁行车 | 个 | 0.5T | 金虹 | 1 | 5120 | 5120.00 | | 44 | 镀锌排水管 | 米 | DN40 | 金虹 | 6 | 32 | **2.00 | | 45 | 闸阀 | 套 | DN40 | 金虹 | 1 | 420 | 420.00 | | 46 | 离心泵 | 台 | 100HW-12 | 金虹 | 1 | 4100 | 4100.00 | | 47 | 电机 | 台 | Y132S-2 | 金虹 | 1 | 1442 | 1442.00 | | 48 | 螺旋钢管 | 米 | DNΦ100 | 金虹 | 30 | 62 | 1860.00 | | 49 | 蝶阀 | 套 | Φ100 | 金虹 | 1 | 450 | 450.00 | | 50 | 拍门 | 套 | PM-Φ100 | 金虹 | 1 | 360 | 360.00 | | 51 | 立轴旋转门 | 扇 | PN-1500*1200 | 金虹 | 2 | ***** | *****.00 | | 52 | 插板闸门 | 扇 | PN-300*300 | 金虹 | 1 | 960 | 960.00 | | 53 | 立轴旋转门 | 扇 | PN-1500*900 | 金虹 | 2 | ***** | *****.00 | | 54 | 插板闸门 | 扇 | PN-300*300 | 金虹 | 1 | 960 | 960.00 | | 55 | 立轴旋转门 | 扇 | PN-1500*1500 | 金虹 | 2 | ***** | *****.00 | | 56 | 插板闸门 | 扇 | PN-300*300 | 金虹 | 1 | 960 | 960.00 | | 57 | 立轴旋转门 | 扇 | PN-1500*1500 | 金虹 | 4 | ***** | 78000.00 | | 58 | 钢制插板闸门 | 扇 | PN-300*300 | 金虹 | 1 | 960 | 960.00 | | 59 | 斜拉闸 | 扇 | PN-?500 | 金虹 | 1 | 31000 | 31000.00 | | 60 | 螺杆启闭机 | 台 | 2吨/手摇 | 金虹 | 3 | 2950 | 8850.00 | | 61 | 螺杆启闭机 | 台 | 10吨/手摇 | 金虹 | 1 | 11500 | 11500.00 | | 62 | 节制闸(整体钢闸门) | 扇 | PN-1500*1000 | 金虹 | 1 | ***** | *****.00 | | 63 | 节制闸(整体钢闸门) | 扇 | PN-1500*1000 | 金虹 | 1 | ***** | *****.00 | | 64 | 节制闸(整体钢闸门) | 扇 | PN-1500*1000 | 金虹 | 1 | ***** | *****.00 | | 合计报价 | *******.00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制作和自检,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乙方承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产品运输到达卸货地点后,经甲方指派人员认定产品合格后方可卸货,擅自卸货视无效处理。 (3)乙方承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 (4)乙方承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3.2施工要求 (1)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需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相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负责看管好已建好的设施,如出现因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坏,应由乙方无条件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乙方应为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好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安全事故(含群众进入施工现场出现安全事故或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乙方应按规范规程标准做好现场的安全文明措施工作,含现场安全警示牌、警示灯、高空作业防护装置、防坠落措施、安全用电防护等。 (2)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整理三套装订成册(含电子文档)移交甲方。 (3)乙方在合同报价中,应包含合理的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用(含货物至施工现场运输、道路及吊装费用),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措施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必须提供相关资料)甲方至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报监、安全备案工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甲方通过(国库支付),货物制作完成经业主方、监理方查验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20%,各项目的货物全部到达现场经查验合格后付至各项目合同的40%,各项目土建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各项目的验收资料后付至各项目结算总价款的90 %;其余10%作为质保金,各自项目的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可一次性无息付清各自项目的质保金。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及县内完税证明付款。 4.2收款账户: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金井支行(长沙金虹水工科技有限公司:82010*****0086705)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乙方承诺提供的产品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检验证书、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乙方承诺按照规范标准对施工项目进行检测。 (1)本项目必须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完成进行质量报监、安全报备工作,本项目含闸门、水泵及配套设备的制作、安装、调试、保管,直至项目验收移交。 (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设备、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乙方应根据自己的经验综合考虑设备采购及安装过程中的风险,不得有缺项、漏项,否则乙方自行负责。 (3)本项目安装调试验收与土建施工同步,均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规定,并通过土建施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清单中的数量、规格仅供参考,乙方应结合图纸报价,如清单有缺项、漏项时,由乙方自行负责。 (5)必须满足下列(但不限于)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文件的要求(合同执行期间,有新的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文件时,应保证满足新的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文件的要求):《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 14173-2008)、《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381-2007)、《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2007)、《钢结构焊接规范》 (GB50661-20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以及其他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强制性文件。 (6)闸门参考设计图纸:乙方根据各自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进行投标,但不得低于规范标准和设计指标;清单和图纸中闸门尺寸均为参考值,闸门制作时中标单位须到现场进行量测,保障设备与土建的尺寸吻合,未现场量测造成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自负。 (7)所有设备含安装、预埋,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安装、现场制作(如有需要)、调试(包括调试的各项费用,如施工安装协调、电费、质量检测费用等)、C25二期混凝土(混凝土标号按图纸,如图纸未标明,按一期混凝土的标号提高一个等级)浇筑及模板、围堰等与安装所需的临时工程和措施;未进入设备清单安装的辅助设备在投标人报价时考虑,由投标人提供,否则视为免费提供;所有设备运输、装卸、现场保管、税费由投标人负责。 (8)钢闸门门叶材质为全碳素钢Q235(相应标准GB/T 700);止水橡胶采用SF6474(止水胶圈每条应为一整条,不得有分段连接),并符合《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 14173-2008)附录D的要求;闸门预埋件涉水部分均需做防腐,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11352-2009)。 (9)钢闸门表面采用抛丸方法除去铁锈、氧化皮、焊渣、油污、灰尘、水分等,露出银灰色金属表面,再采取喷锌处理;本项目闸门采用热喷锌防腐,外涂封闭漆保护,喷锌层的标号为Zn200,分二次喷完,喷锌合金层厚度不小于120um(业主方可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和监测,喷锌按GB9793执行),喷锌后封闭漆采用环氧涂料二遍,总厚度不小于140um,或者采用冷涂锌防腐,锌层厚度不小于120um,表层环氧涂料厚度不小于140um。涂料的涂装施工、防腐、验收按《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2007)的规定执行。 (10)钢闸门的制造安装依照《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GB/T 14173-2008)的要求执行,闸门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10年(木质闸门使用寿命不少于5年),闸门为垂直安装,在污水中都能适合于正反向水压条件,动水启闭;闸门门板、门框、导轨、螺杆及驱动装置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其拉伸、压缩和剪切强度的安全系数应大于5,以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11)乙方须与工程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做好设备安装和预埋工作,如因供货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供货单位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由第三方进行确认。 (12)乙方可对设计进行优化和改进,须由具备设计资质或者委托有资质单位提供设计,设计费用自行承担。技术参数须满足设计对本项目设计的要求,须提供设计图送本项目设计单位和业主方审查批准后方可生产和安装。因设计图纸审查不合格而产生的费用和延误工期所造成的影响由乙方承担,如有修改对采购金额有增加,合同金额不予调整。 (13)乙方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如下费用:安装用的电费(现场不提供电源,采用自发电)、货物通行道路运输费(含国家标准道路运输、乡村道路至施工现场运输)、货物至现场基坑内安装费用(含下基坑道路修整维护、吊装费用)、货物二次转运费用。 (14)其余技术参数和要求详见施工图设计,如清单与图纸不一致,以图纸为准。 5.2.1技术要求的特别说明 (1)、本次采购由乙方负责清单内产品的生产、采购(外购和代购产品)、出厂前检验、包装、发运、检验、交货、装卸、验收前保管;专人现场安装调试;负责配合甲方和土建施工单位对工程的试运行和验收等有关服务;未进入本采购清单的必须辅助设备、材料、临时工程、税费等在报价时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有设备运输、施工道路、现场装卸、保管等由乙方负责。 (2)、本采购清单是在设计图纸上进行估算,在工程建设期间因设计变更和实际调整等原因造成采购材料数量变化,甲方有权对采购合同清单数量在作相应的调整(合同价款范围内),乙方分项价格表须列明全部所投产品的单价。 (3)、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验收应按照如下最新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包含但不限于此:GBJ303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J305《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TJ306《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容器工程》、TJ307《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业管道安装工程》、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5《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ISO2548《泵验收试验规程(C级)》、SD204《泵安装技术规范》、GB50275《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Z-06《排水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T109《潜水搅拌机》、GB5027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L/T5018《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CJ/T3006《给水排水工程用铸铁闸门标准》、GBJ131《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B/T10114《离心式潜污泵》。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文)要求,按照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3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签订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11.1售后服务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故障服务受理;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24小时内解决设备故障问题。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并负责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3)在产品服务期内,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上门进行免费服务。 (4)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11.2培训 乙方应就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调试使用和维护、设备操作,免费培训甲方及采购用户单位技术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甲方及采购用户单位受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县望仙路598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金井镇脱甲社区东风路130号 | 电话: | 0731-85283152 | 电话: | 0731-862200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