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方式及项目编号: 公开 招标呼公交易201 5 -政采- 公开 - ********A
二、采购人:呼和浩特市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采购项目: 灭鼠毒饵站及有害生物自备药品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 5 年 3 月 2 日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 :程凯欣、姚一萍、谭敬、李瑞和、曹秀中
七、监督人:寇家琦
八、成交供应商 :
第一包:宁夏阳光有害生物控制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6.32 万元
第二包:宁夏阳光有害生物控制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30.60万元
九、成交结果公示有效期 : 201 5 年 3 月 25 日--201 5 年 3 月 31 日
十、项目承办人:政府采购二科:周晓慧(联系电话:****-*******)
说明:
1 、 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有效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投诉。
2、投诉电话:
(1)、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
(2)、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匿名投诉及质疑,不予受理。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恕不予答复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