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202*****0070-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娅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2年国庆节期间国旗悬挂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07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1 | 2022年国庆节期间国旗悬挂 | 其他服务 | 负责2022年国庆节假日期间辖区主要道路路灯杆的国旗悬挂、维护、拆除工作。 | 项 | 3804 | 109.9116 | 合计金额小写: ******.28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贰万玖仟玖佰柒拾叁元贰角捌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标的悬挂范围: 营盘路,福元路,东风路,清水塘路,体育馆路,车站北路,三馆一厅周边,黄兴北路,盛世路,渔业路,凤亭路,金马路,三一大道(波隆立交桥起至星沙收费站),芙蓉路(八一桥起至东二环),五一路(黄兴北路起至西长街),万家丽路(福元路起至浏阳河桥),双拥路(陡岭路起至东二环桥),湘雅路(湘江北路起至东风路),湘江北路(湘江一桥起至北二环),开福大道(福元路起至东二环)等。 2.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0-01 ——2022-10-07 3.2 履行地点:标的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本次国旗安装、维护、拆除总价格包括材料费、制作费、人工费、运出费、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具体见报价单);悬挂国旗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7日。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做好国旗悬挂、维护及拆除工作,必须在2022年09月30日前悬挂到位,必须在 2022年10月08日前组织拆除完毕。 2.国旗安装好后,由乙方对悬挂的国旗 24小时进行维护。如中途因不可抗原因需更换国旗的,由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更换。 3.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且已综合考虑市场等因素,如有调整需甲乙双方认可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应急处置:国旗悬挂期间,成交人每日必须向采购人报备固定值班人员,24小时电话值守,实时做好应急情况处置,及时发现悬挂国旗出现的破损、污损、褪色等不规范现象,由成交人免费维护,在2小时内维护更新到位。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悬挂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具体以成交人实际悬挂国旗杆数×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2.乙方按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经核算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3..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先行提供合法等额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缓付款且无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其义务;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60日之内支付乙方所有合同款项。 4.2收款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福元西路支行(湖南娅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90*****091********)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材料标准:国旗色彩、布料、规格严格按照国家国旗标准制作;4号国旗尺寸为144cm*96cm,下方裁缝成筒进行悬挂,滚边方管采用2支镀锌方管25#1.5mm厚方管*2.1m长,且每支方管钻10mm圆孔2个,旗杆固定螺杆采用8mm螺杆2套,旗杆固定螺丝垫片采用8mm螺丝+垫片2套,螺杆套胶管采用10mm胶管2套。 2.安装标准: 2.1每杆统一悬挂2面4号国旗,国旗下沿离地高度2.5m(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 2.2 普通路灯杆(圆形)悬挂国旗统一采用抱箍+全包围橡胶垫固定,不得单独使用抱箍或铁丝固定。 2.3多杆合一路灯杆利用卡槽构件固定。 2.4保持国旗舒展,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挂国旗必须兼顾市容整洁、严肃、美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履约验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 2.产品到达标的地后,甲方对待安装国旗进行外观、型号、颜色、质量检验及数量清点,检验无异议后,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安装,若发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对有问题的国旗进行整改或替换。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为乙方指定具体安装地点。 2.甲方有对乙方的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知道和监督的权利。 3.甲方有权利对本合同下的国旗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变更,如变更仅为数量变化,则根据本合同固定单价按变更后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如变更造成产品型号规格变化,引起单价或工期的变动,则由双方协商变更后的单价和工期。 4.因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内容错误等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有遵守现场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管理的义务,乙方因不遵守制度,规程而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须对其施工人员负责,施工期间发生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此造成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须全额赔偿给甲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乙方安装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无条件改至合格,且不免除乙方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乙方拒绝整改或者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第三方施工,由此造成甲方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合同的变更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盛世路1号一办443办公室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99号万科金色家园1区、2区4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