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CS-202*****0071-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天心区农业农村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亮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1年至2024年动物尸体收集、无害化处理及暂存点运行服务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2*****007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2021年至2024年动物尸体收集、无害化处理及暂存点运行服务 | 其他服务 | 详见附件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伍万捌仟肆佰肆拾壹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项目中标金额及时间: (一)项目中标金额小写:¥*******元/三年 大写:壹佰玖拾柒万伍仟叁佰贰拾叁元整/三年 (二)合同金额小写:******元/年大写:陆拾伍万捌仟肆佰肆拾壹元整/年 (三)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第一年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第二年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第三年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 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0-01 ——2023-09-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范围:天心区行政区域内江、河、沟、港、养殖户、农贸市场及相关区域动物尸体的收集、打捞、暂存、无害化处理(含重大动物疫情期间收集、打捞、暂存、无害化处理)。 时间:全年24小时应急值守。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一)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从第1个月开始至第12个月,每3个月工作完成后开展一次验收,每年分4次支付完毕。本次采购包含无害化处理厂处理费用,项目暂估根据20吨/年(4000元/吨)的处理量进行估算,年费用预计为8万元,已经包含在此次招标费用之内,此项费用,按无害化处理厂出具的处理单据和票据,据实结算。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长沙亮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800*****3308015)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人员要求及相关防护设备、暂存点运行要求 (一)人员要求 1、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执勤工作(三甲医院体检无传染病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并提供医院健康证明)。 2、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3、男性年龄20至50周岁;女性20至45周岁。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二)防护要求 收集、打捞、装卸、转运需配置CE认证、具有生物安全准B级防护的防护服,麻面经灭菌的手套,符合中国国家标准GB*****-2010LL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的口罩,带内胆的编织袋,具有农业部批准文号含有效氯不低于20%的二氯异脲酸钠的消毒药品。 (三)动物无害化冷藏收集运输车辆要求 符合GB*****医疗废物转运技术或采用封闭厢式防渗漏,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可装载200㎏㎡车辆容积,车厢温度保持在0-4°c。安装GPS系统或者北斗系统,能对车辆运行轨迹实行同步监控,运行信息能接入畜禽无害化监督信息平台。 (四)无害化处理要求 需提供暂存点进出台账记录及相关照片,通过APP及时上传信息至畜禽无害化监督信息平台,需采用密封无漏冷藏运输车辆,将动物尸体在具备相关资质的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GPS全程监管。 (五)打捞收集消毒工具要求 配置消毒机、电动背式喷雾器、常用打捞工具,河、沟、港收集打捞租用船舶等费用包干。 (六)暂存点运行 做好现有暂存点、冷库、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维护保养、值守,确保正常运行,维修维护费用及办公、水电等费用全部包干。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验收总分为100分,连续2次验收低于90分予以终止合同> 病死动物收集及无害化处理工作考核评价验收卡 | 考核对象: | 分类 | 序号 | 评价内容 | 满分 | 评分 | 考评评价 | 人员招聘 | 1 | 乙方须严格按甲方的要求招聘人员,未按要求招聘每项每人次扣0.5分。 | 20 | | | 2 | 乙方对新招聘人员进行思想素质、职业技能、安全防范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无培训及培训不合格每人次扣0.5分。 | 3 | 乙方应在新招聘人员入职前完善各项资料和相关手续,明确劳动关系和相关法律文件,如不完善每人次扣0.5分。 | 4 | 乙方应根据劳务用工的要求,妥善办理好新进人员的意外险等保障性措施,不完善每人次扣0.5分。 | 日常管理 | 1 | 乙方负责对全区辖区范围内进行收集,如有举报未及时沟通联系的扣2分/次 | 40 | | | 2 |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临时任务的的调度指挥。对于不服从调度指挥的行为扣0.1分/次。 | 3 | 收集、处置、转运、暂存过程,防护未到位每次扣4分。暂存点每周彻底消毒一次,重大动物疫情疫情期间按相关文件执行,未到位每次扣4分。受污染场地、收集车辆及相关用具在收集前和处理后必须现场消毒,一次性防护用品做无害化处理,未到位每次扣4分。 | | | 4 | 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影响每次扣2分。 | 工作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 | 1 | 及时情况:每次都能按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的,按每件次扣1分。 | 20 | | | 2 | 纪律要求:严格遵循无害化处理各项操作规程,出现错误每次扣2分。 | 3 | 投诉指标:工作人员被投诉一次,按每次扣1分;一个月内被投诉三次及以上的,扣10分。 | 服务保障 | 1 | 暂存点24小时应急值班人员在岗,查岗人员未到位每次扣2分。收集、暂存、消毒、转运、统计、值班等记录完善,记录缺失、错误、记录不及时每次每项扣1分,记录资料丢失扣5分。防护用品质量达标,数量储备能满足工作需要,质量不达标每项扣2分,储备数量不足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每次扣2分。 | 20 | | | | | 评分分数合计 | 100 | | | 主管单位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业主单位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统一协调、管理,按时、按质完成承包的业务。 (二)乙方必须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安全防护培训20个小时以上)、专用设备和运输工具,制定具体的工作流程并将制度上墙。(提供工作人员、设备、运输车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相关照片) (三)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指定的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指导和监督,动物尸体按国家农业农村部和省、市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动物尸体必须2小时内收集暂存,按规范做好消杀,及时送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好工作人员防护等安全措施,收集、打捞、暂存、运输及无害化处理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收集打捞的动物尸体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乱抛乱弃,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在具备相关资质的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处理过程中,乙方如果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不彻底、不到位,造成动物尸体外流,对环境造成污染,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乙方按照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APP的要求,对动物尸体的收集、暂存、无害化处理进行同步数据录入。 (七)乙方建立完整的收集、暂存、无害化处理台账,以备监督机构监督检查。 (八)乙方不能独立完成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的,须提供具有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委托协议。 (九)如发生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有集中扑杀需作无害化处理的,包含在合同约定范围内。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一)乙方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动物尸体处置清理不及时、不完善,且收到甲方整改通知后没有按时整改,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如有将动物尸体流入畜禽食品市场进行销售的情况,直接解除合同,并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本项目报价包含招标范围确定需要的员工工资、巡查(值守)期间交通费与餐费、管理费、社保、利润、税金等在内的全部费用之和,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828号杰座大厦1801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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