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三批(2021年)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中期评估结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三批(2021年)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中期评估结果的通知

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三批(2021年)

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中期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局,厅直属中学: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2021年)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中期评估的通知》要求,在学校总结自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入选第三批(2021年)40所全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培育的项目校进行了中期评估。本次中期评估答辩通过线上开展。专家组通过认真评审各校报送的材料、听取学校陈述、答辩及综合评议,评出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等5所学校为“优”,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等24所学校为“良”,定安县平和思源实验学校等9所学校为“中”,海口市琼山东门第一小学等2所学校为“差”。经公示无异议,现正式公布第三批(2021年)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中期评估验收结果(具体名单见附件)。

为总结培育成果、推广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请获得“优秀”“良好”等级的示范校加强应用示范经验的总结和应用案例的提炼,提供一篇图、文结合,以数据和例子来反映本校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的亮点工作宣传文字材料(2000字左右),附上8分钟以内的视频短片(有条件制作的学校提供),于2022年10月28日前发至邮箱hndjg********@163.com。联系人:蔡儒冠,联系电话:********

下一步,各地各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按照《海南省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工作承诺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抓好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工作,确保培育期满后,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二是被评估结果为中、差的学校,各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引起重视、加强指导,各学校要主动对接指导专家予以指导和帮助,并根据评估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落实。

三是同步课堂示范校要多跟已经开展同步课堂教学的学校交流,吸取他们的经验,结合学校实际,加快推进常态化应用。

四是培育工作的实施情况与原制定上报的项目实施计划书有偏差的学校,须重新修改项目实施计划书并经市县教育局审定后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是各学校要注重收集整理培育工作的过程性材料,做好归纳总结,特别是示范过程中的亮点、工作成效等方面的材料收集整理。

附件:第三批(2021年)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中期评估结果

海南省教育厅

2022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三批(2021年)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

应用示范校培育中期评估验收结果

一、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

(一)优秀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海口市西湖实验学校、海口市美苑小学、文昌市会文中心小学、海南省洋浦中学。

(二)良好

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海口市城西小学、临高县波莲中学、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琼海市嘉积中学、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学校、三亚市第二小学、文昌市文西中学、海口市第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海口市第十三小学、三亚市实验小学、三亚市海棠区海燕小学、三亚市天涯区天涯小学、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黎安实验小学、琼海市嘉积第二中学、儋州市思源实验学校、海口市琼山中学、昌江黎族自治县第三小学、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屯昌中学。

(三)中

定安县平和思源实验学校、海口市琼山华侨中学、定安县实验中学、南开大学附属中学儋州市第一中学、定安县第一小学、陵水黎族自治县文罗中心小学、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澄迈县第二中学。

(四)差

海口市琼山东门第一小学。

二、中小学同步课堂应用示范校

(一)优

空缺。

(二)良

五指山市番阳中心学校、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山小学、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

(三)中

五指山市南圣中心学校。

(四)差

屯昌县向阳中心小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育信息化 中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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