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财政“五小水利”重点县建设II标段施工预中标结果
2014年中央财政“五小水利”重点县建设II标段施工预中标结果
筑公资示(2015)建字第0257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乌当区水利局的 乌当区2014年中央财政“五小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II标段施工工程(入场登记号:SLGSG52010X********05)已于2015年 3月23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聚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955.413063中标工期:240(天)项目负责人:郭化雨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建造师 贰级注册(职称)证号:黔********3923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长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955.416702中标工期:240(天)项目负责人:陈勇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9238 第三中标候选人:毕节市新禹水利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955.509822中标工期:240(天)项目负责人:蒋健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职称)证号:黔********2418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 3月28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其他备案部门 贵阳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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