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路2号地块(2-3)和3号地块(3-1)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小区工程勘察预中标结果
公园路2号地块(2-3)和3号地块(3-1)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小区工程勘察预中标结果
筑公资示(2015)建字第0255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 公园路2号地块(2-3)和3号地块(3-1)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小区工程勘察项目工程(入场登记号:JSGKC****************)已于2015年 3月24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20中标工期:30(天)项目负责人:梁勇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职称)证号:AY********6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开程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20中标工期:30(天)项目负责人:黄碧红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AY********4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下浮率(%): 20中标工期:30(天)项目负责人:王徽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职称)证号:AY********2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 3月28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云岩区招标办(地址:云岩区毓秀路48号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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