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陕汽(士官)培训基地教学设备采购(包1)合同公告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陕汽(士官)培训基地教学设备采购(包1)合同公告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陕汽(士官)培训基地教学设备采购(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9月29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2]******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乐普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陕汽(士官)培训基地教学设备采购(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陕汽(士官)培训基地教学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2]******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陕汽(士官)培训基地教学设备采购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1运兵车2运兵车363式两栖坦克租借4重型卡车5电控柴油机4缸台架6液压与气压制动系统台架7卡车后处理背压表8大风炮气动工具9地沟盖板10手动液压推车(2项目经理:刘宏卫。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1 A******-教学专用仪器 湖南乐普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教学专用仪器 详见文件要求 / 1 *******.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9月29日,履行期限:30天。
地点: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车辆运用学院
方式:现场交货安装、调试
四、付款
1、⑴按合同要求正常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付总金额的百分之九十五。⑵在付款时,乙方将总金额的百分之五的质量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甲方支付全部货款。⑶乙方支付的总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壹年。质量保证期届满后由双方进行核实和结算,对核实和结算无异议后,甲方于核实和结算完成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返还质量保证金。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8-28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8月28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尹万建法定代表人:袁毅
委托代理人:欧阳波仪委托代理人:刘宏卫
电话:185*****757电话:133*****947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月湖大市场E区三单元101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月湖支行
帐号:800*****430901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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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教学设备 士官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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