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危废处理服务中标结果
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危废处理服务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CCS*****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 (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危废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报价(元/KG)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 (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危废处理服务 | 89.8元/KG | 运城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省运城市闻喜经济技术开发区精品钢产业园精一路3号 | ********MA0HCYW712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 (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危废处理服务 | 对中心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收集、转移技术指导(结合最新环保要求,进行技术指导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及危废暂存间合规性咨询),并依法进行处置 | (1)危险废物处置单位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格遵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作业规范;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符合中心的危废处理实际并满足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 (3)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对在现场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因抛洒、泄漏等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 | 按双方签订合同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发改委令第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5号)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炯,李彬,张志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6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少春、张国梁、张建钰、尹元、刘洋、孙骏、苏天亮
电 话:0351-*******
附件信息:
标签: 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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