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泾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GK-*******

二、项目名称:泾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作业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以西丰盛华庭4幢2003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道路污染清除车

品牌:中联牌

规格型号:ZBH5183TXSDFE6

数量:1辆

单价:*******.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刚、刘飞、张传根、胡松基、吴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金额为*****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88号、泾县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联系电话:136*****452187*****22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88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6*****4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B4栋119-120号

联系人:王兵

联系方式:187*****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王兵

电话:136*****452187*****222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泾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卫作业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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