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干线公路路桥大中修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2014年干线公路路桥大中修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组别 | 标段 | 投标人名称 | 预期中标价(元) | 中标候选人 |
桥隧组 | QS-1 | 陕西省宝鸡公路管理局第一工程处 | *******.31 | 第一候选人 |
宝鸡市路桥工程公司 | *******.06 | 第二候选人 | ||
陕西省渭南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3 | 第三候选人 | ||
QS-2 | 陕西省宝鸡公路管理局第二工程处 | *******.14 | 第一候选人 | |
延安新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16 | 第二候选人 | ||
陕西省成通机械化公路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07 | 第三候选人 | ||
机电组 | JD-1 | 陕西高速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00 | 第一候选人 |
陕西公路交通科技开发咨询公司 | *******.00 | 第二候选人 | ||
陕西汉唐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 | *******.00 | 第三候选人 |
以上施工标段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施工业绩已在宝鸡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网址http://www.bjsjtj.gov.cn/)公示,公示期7天。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宝鸡市交通运输局监察室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单位第一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监督部门:
宝鸡公路管理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 ****-*******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 ****-*******
宝鸡公路管理局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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