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及食堂外包劳务中标结果

物业管理服务及食堂外包劳务中标结果

受防城港市港口区国家税务局委托,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对港口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及食堂外包劳务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港口区国家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及食堂外包劳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KLFCGG********

三、项目内容:A分标:防城港市港口区国家税务局两年物业管理服务一项;B分标:防城港市港口区国家税务局食堂外包劳务一项。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截标时间:2015年3月26日15 时 00 分

六、评审小组成员:全红、徐明球、韦红焰、陆焯宁、余松林

七、中标结果:

分标

中 标 人

中标金额

A分标

广西防城港港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玖拾贰万元整(¥920000.00)

B分标

广西防城港港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

八、中标结果公告时间: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7日

九、本次采购的联系事项:

采购人单位联系人:陈丽;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1.联 系 人:梁莉萍 联系电话: ****-*******-****

2.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 538001

3.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6号桂海东盟新城9#(H幢)605号房

十、公告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主管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 传真:****-*******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⑴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⑵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⑶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⑷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⑸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5年3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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