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 国 电 信 无 锡 分 公 司 国 际 数 据 中 心 一 期 AI节 能 项 目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中 国 电 信 无 锡 分 公 司 国 际 数 据 中 心 一 期 AI节 能 项 目项 目 编 号 :ZYJWX
******XT1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载 明 的 评 标 方 法 和 标 准 已完 成 对 各 投 标 人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审 , 评 审 结 果 如 下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情 况 :1.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1 单 位 名 称 : 南 京 群 顶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 投 标 报 价 :
*******.00 元 人 民 币 (不 含 税 ) 3 质 量 :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质 量 标 准 4 交 付 期 :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60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所 有 的 现 场补 点 施 工 以 及 数 据 接 入 现 网 动 环能 耗 和 群 控 系 统 。 自 补 点 施 工完 成 后 60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系 统 部 署配 置测 试上 线 并 投入 试 运 行 5 维 保 期 : 提 供 724 小 时 免 费 维 保 36 个 月 6 评 标 情 况 : 本 项 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开 始 评 标 , 评 标 委 员会 成 员 5 名 。 本 项 目 共 6名 投 标 人 参 与 投 标 ,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综 合 评 估 法 对 所 有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了 评 审 。 经评 审 , 南 京 群 顶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排 名 第 1 7 项 目 负 责 人 姓 名 : 诸 华 华其 相 关 证 书 名 称 和 编 号 :PMPnumber:
******* 8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资 格 能 力 条 件 :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资 格 能 力 条 件2.第 二 中 标 候 选 人 : 1 单 位 名 称 : 中 通 服 节 能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2 投 标 报 价 :
*******.00 元 人 民 币 (不 含 税 ) 3 质 量 :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质 量 标 准 4 交 付 期 :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60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所 有 的 现 场补 点 施 工 以 及 数 据 接 入 现 网 动 环能 耗 和 群 控 系 统 。 自 补 点 施 工完 成 后 60 个 日 历 日 内 完 成 系 统 部 署配 置测 试上 线 并 投 入
试 运 行 5 维 保 期 : 提 供 724 小 时 免 费 维 保 36 个 月 6 评 标 情 况 : 本 项 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开 始 评 标 , 评 标 委 员会 成 员 5 名 。 本 项 目 共 6名 投 标 人 参 与 投 标 , 评 标 委 员 会 按 照 招标 文 件 规 定 的 综 合 评 估 法 对 所 有 递 交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了 评 审 。 经评 审 , 中 通 服 节 能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排 名 第 2 7 项 目 负 责 人 姓 名 : 高 伟其 相 关 证 书 名 称 和 编 号 :PMPnumber:
******* 8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资 格 能 力 条 件 :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资 格 能 力 条 件 二否 决 投 标 情 况 :1. 江 苏 中 博 通 信 有 限 公 司 , 因 不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的 资 格 条 件 项 目 业 绩要 求 被 否 决 。
公 示 期 : 2022年 10月 1日 至 2022年 10月 8日 , 共 8天 。公 示 期 间 , 投 标 人 或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对 中 标 候 选 人 有 异 议 的 , 可向 招 标 人 提 出 。 依 据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投 诉 处 理 办法等 法 律 法 规 , 以 及中 国 电 信 集 团 采 购 异 议 处 理 办 法试 行等 企 业 制 度 , 现 将 异 议 提 出 的 要 求 告 知 如 下 :1.异 议 提 出 人 应 为 投 标 人 或 与 本 项 目 有 关 的 利 害 关 系 人 2.异 议 应 通 过 中 国 电 信 阳 光 采 购 网采 购 协 同 -异 议 处 理 -提 出 异议模 块 提 出 , 书 面 异 议 材 料 应 包 括 异 议 事 项 及 证 明 材 料 等 内 容 , 异
议 应 当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 1 异 议 人 的 名 称地 址联 系 人 及 联 系 电 话2 异 议 项 目 名 称标 段 /包如 有 3 具 体 明 确 的 异 议 事 项 和 相 关 的 主 张诉 求4 必 要 的 证 明 材 料 和 依 据5 提 出 异 议 的 日 期 3.异 议 人 为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的 , 异 议 函 应 当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负责 人 或 者 其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并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 异 议 人 为 自 然 人 的 , 应当 由 本 人 签 字 并 提 供 有 效 的 身 份 证 明 4.异 议 应 在 公 示 期 内 提 出
5.异 议 人 应 提 供 关 于 异 议 事 项 的 有 效 线 索 , 且 应 配 合 查 证 6.书 面 异 议 材 料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后 以 纸 质 文 件 或 电 子 扫 描 件 提 交 7.异 议 人 对 其 他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及 评 审 资 料 等 非 公 开 内 容 提出 异 议 的 , 应 提 供 合 法 信 息 来 源 8. 招 标 人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认 为 异 议 材 料 不 明 确不 充 分 , 需 要 异
议 人 进 一 步 明 确 或 补 充 的 , 异 议 人 应 按 要 求 进 行 明 确 或 补 充 9.异 议 人 提 出 的 异 议 事 项 属 于 以 下 三 种 情 况 的 , 招 标 人 有 权 不 予受 理 : 1 异 议 提 出 不 符 合 上 述 任 意 一 项 要 求 的2 已 作 出 明 确 答 复 , 且 无 新 的 事 实 证 据 , 就 同 一 事 项 反 复 提出 异 议 的3 异 议 事 项 已 进 入 行 政 投 诉行 政 复 议行 政 诉 讼 或 者 其 他司 法 程 序 的 10. 异 议 人 应 保 证 异 议 内 容 和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的 真 实 性 及 其 来 源
的 合 法 性 ,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联 系 人 :徐 涛联 系 方 式 :
180*****230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中 邮 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2022年 9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