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村防洪治涝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新民村防洪治涝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筑公资示(2015)建字第0266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清镇市水务局的 清镇市麦格乡新民村防洪治涝工程施工工程(入场登记号:SLGSG52010X********01)已于2015年 3月26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凯里市鸿达水利水电送变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220.539625中标工期:120(天)项目负责人:赵勇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职称)证号:黔********0549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恒禹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220.539766中标工期:120(天)项目负责人:胡娟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二级 注册(职称)证号:黔********3944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223.936199中标工期:120(天)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职称)证号: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5年 3月30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其他备案部门 贵阳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地址:-- 电话:--)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03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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