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2015年税收宣传月税收公益广告宣传平台中标结果

地方税务局2015年税收宣传月税收公益广告宣传平台中标结果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广州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税收宣传月税收公益广告宣传平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MTC154BZFD0033JO)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为了做好税收宣传月的宣传工作,拟通过专题化、集群式、系列化的集中式宣传,扩大税收宣传月的影响力,提升社会公众对税收的关注度、扩大税收覆盖面,实现唱响税收主旋律、传播税务正能量的目标,经过对多种广告载体的分析与评估,在广州市内选取相关平台发布为期一个月的税收公益宣传广告,重点覆盖省、市政府部门周边,省、市、区地税局周边,各主要商业街及车流量大的主干道沿线。

由于选定的相关广告平台分别只有单一公司可以刊登制作,故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子包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实施地点

子包一

公交候车亭站牌税收公益广告宣传平台

58万

广州市(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子包二

报刊亭税收公益广告宣传平台采购

9万

子包三

楼宇电梯框架广告宣传平台采购

19.5万

子包四

LED大屏幕广告宣传平台采购

20万

子包五

北京路新大新裙楼广告宣传平台采购

11万



三、专家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论证意见:

选取的广告发布地点基本覆盖省、市政府部门及省、市、区地税局周边;人流量大的主要商业街区;居住规模大的住宅社区和写字楼;车流量大的主干道沿线,能起到扩大税收宣传月的影响力,提升社会公众对税收的关注度、扩大税收覆盖面,实现唱响税收主旋律、传播税务正能量的目标。

由于本次采购主要内容选定的相关广告平台地点对广告发布商有资格的具体明确要求,因此专家组认为申请单位按本文条款一第(一)点理由进行采购成立,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邵洁萍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高级会计师

王宇川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授

金泽龙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教授



四、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子包一:

拟定供应商名称: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广信江湾大酒店中区商业大厦4楼(办公地址)。

子包二:

拟定供应商名称:广州澳嘉国际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33号B塔5116房自编之二。

子包三:

拟定供应商名称:驰众广告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5号高德置地广场A座18楼1801-03单元(办公地址)。

子包四:

拟定供应商名称:广东南方新视界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州大道中289号。

子包五:

拟定供应商名称:广州市中侨宏智广告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州市从化江埔街七星路16号438房。



五、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 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格的服务商;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报价人应具有在谈判文件里指定的地点发布广告资格的证明文件;

5. 报价人须在广州市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 报价人是经采购人邀请的服务商;

8.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六、公示及报名登记时间

1. 公示时间:2015年3月28日至2015年4月3日

2.登记截至日期:2015年4月3日下午17时00分;

3.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4.供应商登记时请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资格条件的4、5项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单一来源供应商登记表(见附件);

5.报名登记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人: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吴工(招标四部) 采购人联系人:方科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三楼联系地址:广州市吉祥路46号地税大厦

邮编:510045 邮编:51003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电话:***-********************************

邮编:510030

传真:***-********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7日


附表:单一来源供应商登记表(请供应商自行下载填写)

单一来源供应商登记表



登记报名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2015年 月 日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税收宣传月税收公益广告宣传平台采购项目

登记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报名单位联系人通讯方式

姓名

电话号码

(座机)

电话号码
(手机)

传真

E-mail

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明



备注




说明:1、所填联系电话应保证工作时间畅通。
2、在本表后须附登记报名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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