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昱生活区城市更新项目古树名木专项调查服务公开招标文件

海昱生活区城市更新项目古树名木专项调查服务公开招标文件

  • 报价开始

    2022-09-15 09:57

  • 质疑截止

    2022-09-22 10:15

  • 答疑/补遗截止

    2022-09-28 10:15

  • 报价截止

    2022-09-29 10:15

  • 评审/确定报价

    2022-09-29 10:15至

    2022-10-06 10:15

  • 公示结果

    2022-10-08 11:38至

    2022-10-11 11:38

  • 结束

    2022-10-11 11:38

已终止
原因:
报价的供应商少于三家
线下采购公示:
本项目于进行线下采购,采购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元。

所属项目信息

所属项目名称:海昱生活区城市更新项目古树名木专项调查服务公开招标文件所属项目编号:SZXJCG-S202*****0004
资金来源:自筹所在地区:坪山区
项目所属分类:
  • 服务类

采购人评价

采购清单描述完整性:
12345
答疑效率满意度:
12345
评审及公示速度:
12345

供应商评价

报价综合满意度:
12345
卖家服务满意度:
12345
缴纳服务费速度:
12345

包件信息

包件名称: 海昱生活区城市更新项目古树名木专项调查服务 包件编号: SZXJCG-S202*****0004001
保证金: 最高合价: *****.00元

材料设备明细

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用途技术要求备注
1
海昱生活区城市更新项目古树名木专项调查服务
1
中标总价(元):

价格构成

包括实施和完成本招标项目所约定的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员薪酬、暂估价、设备材料费、试验、设备进退场费、运输费、装卸费、零星降效费、办公费、业务沟通费、工人召集及遣散费、保险费、临时设施费、防护费、水电费、测量和检测费、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二次搬运费、管理费、差旅费、专家费、维修费、增值税、规费、利润及完成承包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范围内所有的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除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不再做任何调整。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东省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备林业调查服务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供应商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2)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相关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供应商不被接受。

供应商服务要求

(一)执行技术标准
本服务项目需符合以下主要技术标准:
1.本项目执行标准根据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18〕15号)文件。
2.《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试点的通知》(全绿办〔2015〕10号)、《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设部2000年)、《广东省绿化条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在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中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的通知》。
除上述标准外,乙方还应遵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古树名木调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规范等。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规范均以现行实行的为准。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
所有成果均应符合古树名木专项调查报告的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要求,以及深圳市城市更新相关政策要求。
(1)乙方须严格执行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本项目古树名木专项调查报告成果质量;
(2)乙方完成项目古树名木专项调查报告提交政府城市更新主管部门须取得反馈修订的意见,并进行修订达到满足城市更新相关部门审查要求,及时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解释沟通等工作;
(3)甲方若有特定要求,则乙方应满足甲方要求的成果和数量。
(三)成果要求
1、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30个日历天内,完成可以提交政府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的项目古树名木专项调查报告初稿;
2、向政府城市更新主管部门提交正式报告后30个日历天内,乙方完成收集相关意见进行报告修订,须达到满足城市更新相关部门审查要求(成果数量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提供)。

报价方式及内容

报价文件为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两者内容出现差异时,以纸质文档为准,电子文档在深圳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网络服务平台进行上传,纸质文档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至或快递至深圳市大工业区(深圳出口加工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14号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10号楼21层签收人:肖工联系电话:0755-********;快递以签收时间为准。

评审方法及评定标准

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委托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间内统一评审报价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按照最低价法原则推荐不少于三家供应商。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及相关规定,确定供应商及成交价格。

补充说明

附件下载

文件名称 文件大小 操作

补遗记录

答疑信息

所有报价信息(0)

序号报价时间总报价(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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