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宣传视频拍摄服务(三次)中标结果

人民检察院宣传视频拍摄服务(三次)中标结果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宣传视频拍摄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成都市公告时间2022年10月08日14:02
评审专家名单傅慧,叶芳,罗俊杰
总中标金额¥5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性雅
项目联系电话028-********-820
采购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菊乐路2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820
附件:
附件1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附件28018-40-中小企业声明
附件3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宣传视频拍摄服务采购项目(三次)磋商文件(**********
附件4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一、项目编号:N510*****220*****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宣传视频拍摄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博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盛路138号佳霖科创大厦4-410176,0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泛亚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77号41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博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摄影服务摄影服务宣传片摄制视频格式为mp4,画面质量不低于1920×1080,画面比16:9等拟拍摄时间2022年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汇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176,000.00

合同包2:

服务类(成都泛亚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2摄影服务摄影服务活动视频摄制视频格式为mp4,画面质量不低于1920×1080等合同签订后1年内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汇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41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慧(采购人代表)、叶芳、罗俊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第一包按定额4500元收取,第二包按定额5000元收取,由各包成交人转账或现金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0*****210*********[2022]*****。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3.采购品目及编码:C0812-摄影服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菊乐路216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

联系方式:028-********-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性雅

电话:028-********-820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视频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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